实施稳定就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20-09-05 16:16:23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1、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着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0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0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00人。

2、继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对参保企业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政策和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均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0年全市稳岗返还资金支出1500万元以上,力争达到3000万元。对大中小微企业分类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帮助企业更好的抗击疫情,渡过难关。

3、继续深入实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展翅行动”,进一步细化简化申领条件和范围要求,鼓励企业投入更多的资金用于职工培训, 2020年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职工人数较去年增长 20% 以上,达到1000人。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1. 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作为当前的头等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2.完善目标责任制,将促进就业工作纳入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制定印发《2020年就业创业工作要点》,分解下达全市就业创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实行按月调度、定期通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3.推动就业政策落地见效。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 加强工作调度和典型引路。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政策,完善具体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业务的宣传工作。

4.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防控和就业工作,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企业复产复工用工保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推行线上求职招聘、职业培训等就业创业服务。

5.加大加快稳岗返还的力度与速度,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1)打好 “降、减、免、返、补”政策组合拳,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和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依法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2020 年 2 月至6 月,免征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2 月至 4 月,减半征收各类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 (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社会组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进一步加大企业职工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工作力度,细化简化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申领补贴的条件和范围要求,推动该项工作纵深开展,激发企业职工学习技能、提升职能的热情和动力。

(2)精准帮扶,主动作为。重点关注受贸易摩擦影响、受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企业,主动联系企业调研了解情况,摸清企业需求和面临的实际困难,适当加大支持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确保其方便快捷的享受有关政策。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做到政策支持力度不减,适当放宽享受条件,充分发挥稳岗返还的作用。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创业的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助;对符合招用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条件的企业发放就业安置补助;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 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3)全面推进经办服务网上办理。继续大力推行 “最多跑一次”经办服务,充分借助信息手段,强化部门信息共享,进一步规范并优化企业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公告、资金拨付流程。加强失业保险动态监测,时刻关注监测企业参保缴费和职工变化情况,为经办服务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只要在年内申报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都应受理。疫情期间,社会保险推行 “不见面”服务,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

(4)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宣传解读社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进一步增强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对援企稳岗政策的知晓度、认知度。要全面推开精准告知工作,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多措并举促进企业对政策的应知尽享。充分利用参保企业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时机,一对一当面告知,确保企业知晓政策;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渠道企业申报端,通过信息弹窗、链接引导等方式,促进企业积极申报;对符合条件企业,通过短信、微信等多种推送形式讲清政策,采取网上办公、联合办公、现场办公等方式,为企业申报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对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10人以上的企业主动上门提供服务。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定期组织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经办人员的政策水平、服务意识和执行能力,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政策落实保障有力。

(5)做好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密切关注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和运行情况,加强情况预判和适时调控,确保基金收支平衡和安全可持续。严格执行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格执行社保基金财会制度,认真梳理风险点,全面推动党风廉政、资金监管、监督检查等责任制度落实。

6.开展“最美基层就业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为切实提高基层就业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重点围绕“城镇新增就业10000人”民生实事等工作推进情况,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基层工作者,并做好推荐上报工作。

(二)着力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7. 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激励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就业,引导毕业生到乡镇及以下基层就业,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持续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确保 2020 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同比不降低。

8. 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校内校外招聘活动 (在疫情期间暂停线下活动),重点办好产业集聚区、汝绣产业园区、汝瓷小镇等市内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洽谈、百日攻坚行动、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招聘服务活动。依托“爱汝州新媒体”“汝州百事”微信公众号、“58同镇”站长朋友圈,“58本地版”APP等社会服务机构积极提供高校毕业生智能化精准就业服务,打造全天候、宽领域、高层次的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岗位对接平台。

9. 大力开展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突出做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高校实名制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 2020 届 “六类”困难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积极做好零就业家庭、城乡低保家庭、残疾毕业生、贫困户家庭以及毕业半年以上仍未就业毕业生排查工作,建立花名册,列出时间表,制定推进措施,针对性做好就业帮扶。

(三) 加大创业带动就业力度 

10 . 继续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和创业服务 “四个体系”建设,支持更多人员通过创业带动就业。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推进网络创业培训和改善企业培训,提高创业培训实效。返乡下乡创业培训和创业辅导1500人次。

11. 加大创业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10000万元。扶持在互联网 + 、智能制造、物流、汝瓷、电子商务等新业态的大众创业项目。支持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创新创业,返乡入乡创业帮助他们通过创业就业实现自身价值。(责任单位:小贷中心)

12.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完善新型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孵化基地功能。组织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和新型孵化平台申请创建省级或国家级示范基地。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新型孵化平台每孵化一户企业运营 1 年并带动 3 人以上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孵化成果补贴。

13.举办返乡创业网络大赛。响应省厅以“战疫情返创助力, 搏e赛豫谋振兴”为主题的返乡创业网络大赛,对我市优质返乡下乡创业项目进行辅导培训,推动其在省级大赛中获奖,进而纳入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项目库,并最终获得投资支持。

(四)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14. 全面落实新增就业实名制工作,充分利用 “互联网 + 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夯实新增就业实名制工作。落实城镇新就业实名登记人员信息采集补助政策落实见效。

15. 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实现 “互联网+ 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全覆盖,推动公共就业服务精准化、便捷化。建立岗位信息归集发布制度,健全公共招聘信息发布平台。整合优化就业援助月和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 “10+N ”专项活动,确保月月有招聘、处处有服务。优化公共就业服务流程,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整体效能。完成25个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夯实促进就业的基层、基础工作。

16.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职业中介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产业集聚区布局一批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军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快速发展。

17. 健全就业统计监测机制,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和中美经贸摩擦等对就业的影响,强化专项监测,做好就业统计工作。做好就业形势分析与解读,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五)切实抓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

18. 健全困难人员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强化分类帮扶、精准帮扶,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完善和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期满退出机制。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 “一对一”帮扶,对大龄、长期失业人员进行托底安置,确保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19. 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农村贫困劳动力等群体就业工作。

20. 加大贫困人口就业创业扶持力度。一是动态保持数据精准,依托乡镇社保所和村级劳动保障协办员,进一步掌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底数。二是稳定就业防止返贫。持续通过 “六个一批”途径提高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就业程度。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落实好“七个优先”政策,开展贫困劳动力 “一对一”精准就业帮扶, 确保在3月底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三是开展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一年内完成全市贫困村村支书或村主任创业培训。四是开发扶贫公益岗位,针对摸排出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群体,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五是开展政策落实“回头看”,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找准症结,逐一突破,全力解决就业创业扶贫各项政策举措出现的“不到边”“不到位”现象,确保政策持续发力。

三、时间节点

城镇新增就业 10000人是全年的目标任务,在工作安排上按月推进,确保任务完成与时间同步,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统筹协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稳定就业行动计划专班。二是加强协调配合,围绕目标任务,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目标考核。围绕省厅明确的目标任务,认真做好量化分解,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将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安排专人开展专项考核评比,并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对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强化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渠道,加大对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劳动者政策知晓度;大力宣传自主就业、成功创业的典型事例,通过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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