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3篇

2020-09-05 16:16:22
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18日至10月31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内江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月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落实主体责任,周密部署全力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整改决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坚定政治态度和整改决心,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抓实常态长效,不断推进工作提档升级。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查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挖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任务落实见效。 

(三)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整改落实。局党组先后8次通过召开党组会、办公会、专题研究会等形式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成立5个督查组,采取集中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直属单位开展监督检查11人次。组织督查专班监督核查民生资金管理、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方面整改情况。 

(四)坚持举一反三,巩固整改成果。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又注重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完善形成长效机制。巡察整改以来,聚焦党的建设、干部监督管理等方面,研究制定《关于全面加强直属单位管理的意见》等文件4个,指导直属单位建立健全制度16个,有效阻塞了管理制度上的漏洞。 

二、坚决落实整改措施,紧盯问题全面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民主生活会缺乏‘辣味’”的问题。 

一是局党组成员再次认真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民主生活会的要求。二是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审核把关。三是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辣味”,班子成员相互间直接了当、开诚布公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 

2.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针对“对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一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进一步提升对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坚持把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列入局党组会议事内容,在年初研究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年度学习重点和工作要求。三是结合实际开展学习研讨,提升学习质量。 

针对“对党员学习教育抓得不紧”的问题。一是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提升党员政治思想觉悟。二是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开展经常性学习,已组织党员集中学习24次,参加学习360余人次。三是局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不定期开展督导。 

3.关于“推动民政事业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多次督促有关县(市、区)民政局加快推进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并函告县(市、区)政府,督促加快完成项目建设。二是注重举一反三,加强对各县(市、区)和直属单位推进民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局党组坚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对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进行剖析和总结。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直属事业单位年终目标考核,每半年听取1次各直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三是不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引导。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方面。 

5.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针对“重视不够”的问题。一是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责任内容和工作要求。二是局党组坚持每年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以上,每半年听取专题汇报。三是印发《2020年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召开市级民政系统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全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针对“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建立健全“清单制+责任制”,向班子成员制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和工作提示卡。二是班子成员通过现场检查、会议座谈等形式,对分管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安排部署。 

针对“廉政风险排查有疏漏”的问题。一是强化对重大廉政风险点的监管,对重点岗位人员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70余个,并对应制定防范措施。二是强化对廉政风险点等级定级研判,督促各直属单位对采购管理等方面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重新核定了等级。 

6.关于“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实行“一案一通报一警示”,印发《关于市级民政系统2015年以来部分违纪案例的通报》,把市级民政系统违规违纪案件资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二是结合各类反面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7.关于“对直属单位监管严重缺位”的问题。 

一是制发《关于全面加强直属事业单位管理的意见》,督促直属单位建立健全经费管理等制度6个。二是督促直属单位严格落实集体决策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三是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不少于5次对直属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市级民政系统内部审计。 

8.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违规发放奖金”的问题。一是对违规发放的奖金进行了全面清退,工会节日慰问已全部改为实物慰问。二是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成提交了书面检讨。 

针对“超标准发放值班补助”的问题。一是对2015年以来超标准发放的值班补助进行了全面清退。二是组织学习《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及落实值班和加班补贴的方案》,准确领会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9.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针对“督查、自查走形式”的问题。一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强化工作责任心。二是对有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防止照搬照抄问题再次出现。 

针对“工作跟进、督促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强化工作督导,在“常抓常管常严”上下功夫,今年以来,先后对全市96个民政福利机构进行防疫工作督导抽查和问题整改“回头看”,对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防火安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等工作进行了督导。二是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切实增强制度约束力,填补监管漏洞。 

10.关于“对直属单位财务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针对“部分直属单位白条支付现象突出”的问题。一是督促各直属单位建立完善内控制度3个。二是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大力推进党务、政务、事务公开。三是督促有关直属单位通过超市集中采购食材等物资,杜绝白条支付。 

针对“存在用公款支付应由职工个人承担费用的情况”的问题。所涉直属单位已全面清收应由职工个人承担的医疗保险费用,相关责任人提交了书面检查材料。 

11.关于“物资采购和工程建设廉洁风险大”的问题。 

针对“部分采购项目程序缺失”的问题。一是督促直属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采购意识。二是督促相关直属单位健全采购制度,对采购计划、审批和报销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针对“部分采购项目涉嫌违规”的问题。一是强化采购法规学习,提高政府采购规矩意识,严格对标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确定采购方式。二是修订完善采购制度6个,健全全过程监管机制。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相关经办人员提交了书面检讨。 

针对“个别项目工程增量随意”的问题。对所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要求加强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准确掌握项目建设相关程序,并责成其提交了书面检讨。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方面 

12.关于“部分直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修订完善《关于对各直属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办法》,重申纪律要求。二是指导直属单位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内控制度;督促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决定事项,加强对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金支出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13.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干部提拔不严肃”的问题。一是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组织人事工作提出严格要求。二是研究制定《内江市民政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从制度层面规范干部选任工作。 

针对“未按相关规定借用人员”的问题。对所有借用人员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并按程序办理了备案手续。 

针对“干部任免文件行文不规范”的问题。切实规范了干部选任文本,明确干部任免行文均以局党组名义发文。 

14.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重业务、轻党建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坚持把党的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事内容。二是坚持把抓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谋划、同部署。三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纳入直属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经常性对直属单位党建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针对“机关党委职能发挥有差距”的问题。一是督促机关党委落实主责主业,定期研究推进党建工作。二是局机关党委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了全覆盖督导。三是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了换届。 

针对“部分班子成员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一是全面落实《局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督促党组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新冠肺炎疫情督导,对分管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同步进行了检查督导。 

15.关于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 

局机关对以往年度形成的往来款项进行了核算清理,正在按程序对账务进行核销。 

16.关于“发展党员程序缺失”的问题。 

一是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梳理形成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清单。二是对有关党员的培养考察材料进行了完善。三是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四)关于立行立改方面的问题 

巡察中发现的履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够严格、财务报销不规范、财务核算监管不到位、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公务接待不规范、存在无依据发放信息稿酬费的现象、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个别直属单位法律意识不强、重要会议记录不规范等9个一般性问题,已按规定全面完成整改。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效 

市民政局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一些深层次问题需要标本兼治、长期整改。局党组将持续用力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发展。 

(一)不断增强理论功底。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川工作和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市级民政系统党员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道德水平。 

(二)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确保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民政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 

(三)持续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全面深化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对接,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做到一抓到底,整改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规章制度,以制度建设固化巡察整改成果。在完善健全制度的基础上,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谈心谈话约谈制度,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五)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民政政策结合起来,坚持民生为先为本,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儿童保障、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体系,努力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好各类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计问题。拿出“敢挺、苦干、实拼”的劲头,助力内江全面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区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中共内江市民政局党组 

2020年6月5日

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2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23日至6月2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2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体工作开展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成立了市民政局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明确分工,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负责具体整改落实工作,对整改落实工作,从严从紧从实,逐条逐项抓好落实。二是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认领责任。聚焦市委第六巡察组提出的4方面15类45个问题和3方面的建议,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建立整改落实台账,确保每条反馈意见都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每条整改措施都切实可行,做到点对点、不漏项。三是建立巡察整改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强化整改跟踪督导,局党组定期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召开整改协调推进会,了解各项整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研究完善整改举措,保障整改推进进度。成立巡察整改工作督导小组,对照整改台账,跟踪督导各项整改工作的进展,逐项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对账销号,逐项落实。

针对巡察反馈的4方面15类45个问题,市民政局党组制定整改措施131条,出台、修订、完善与整改工作相关的规范文件24个,开展专项治理3次,收缴退还资金8.7万余元。截至目前,已经完成43个问题的整改工作,2个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思想政治建设引领不足,党组发挥领导作用不力方面

1.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加强民政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坚持每周四支部集体学习制度,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以党支部学习带动干部职工学习,确保学习效果;组织开展读书会等系列学习活动,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开展理论研讨,结合学习内容和工作岗位开展学习交流,分享学习体会,促进共同提高。

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开展书记讲党课、参观石林会议旧址、邀请淇县大石岩村党支部书记徐光讲课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推动学习入脑入心;举办全市民政行业脱贫攻坚业务培训班,切实提高民政干部队伍脱贫攻坚工作能力。

三是深化调查研究,开展问卷调查,对农村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民政行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准确掌握困难群众需求,提高兜底保障精准度;结合分管工作拟定调研课题,吃透上情,摸准下情,积极谋划符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的政策措施,推动学以致用。

2.“贯彻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职能定位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国、全省民政会议精神等,不断深化做好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认识;深化学习研讨,结合学习情况和民政工作实际,自拟题目说心得、谈体会、讲收获,深化对新时期民政工作的职能定位的认识。

二是局党组坚持每月最少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及时学习传达上级脱贫攻坚会议精神,定期研判解决脱贫攻坚新情况新问题。

三是组织民政干部职工走访建档立卡户,了解精准兜底政策落实情况,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

3.“党组政治引领不足,领导作用弱化”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深化党组中心组学习,规范学习制度,对党组书记和中心组成员学习责任、学习方式、自学制度等方面进行规范,细化学习安排,做到年度有计划,季度有安排,阶段有打算,坚持学原著悟原理,聚焦解决思想根源问题,推动学习不断深入。组织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用中国梦凝聚共识、团结力量,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出台《鹤壁市民政局关于建立落实上级会议精神推动重点工作等事项的议事制度的通知》,落实分工负责制,严格副职分管、正职监管。制定出台了《鹤壁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局属事业单位向局机关实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鹤壁市民政局关于建立机关对局属单位重要事项督导制度的通知》,加大对局属单位用工、薪酬、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力度。实行每半月召开局长办公扩大会制度,听取局属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了解局属单位工作进展及重大事项情况。

三是推动出台了《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户籍办理、社会救助、医疗保障等安置政策,解决长期滞留人员安置问题。严格落实价格备案政策,市殡仪馆按要求做好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和殡葬用品价格备案,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了由党组书记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党组其他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期民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明确目标要求,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对基层民政服务窗口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指导,规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内容的审核,开展“文明上网,从我做起”集中签名承诺等系列活动,坚持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三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定期专题研究、推进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目标管理,纳入班子成员年底述职报告内容,落实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

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结合社会组织年检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审计,确保社会组织资金规范运行。规范社会组织负责人登记备案管理,对28家到期未换届的社会团体下发《规范换届工作通知》并指导其进行换届。开展非法社会组织排查整治,突出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宣传文化领域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等打击整治重点对象,依法劝散非法社会组织3家。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成立社会组织党委,切实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指导。

5.“贯彻中央托底要求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宣传,发放民政行业脱贫攻坚宣传册,加大政策宣传引导力度,强化媒体宣传,加强与电视台阳光政务栏目的合作,广泛宣传社会救助、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惠民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

二是对未按要求落实四类重点人员增发低保金的两县进行重点整改督导,印发《整改通知书》,致函县政府,两县均已按要求发放增发资金。在全市开展四类重点人员全面排查,印发《关于全面排查四类重点人员加强兜底政策落实的通知》,切实做到政策落地落实,2019年全市累计为3339名四类重点人员增发低保金198万元。

三是在全市全面开展低保复核排查实施精准兜底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印发了《鹤壁市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暨低保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全市低保对象和新申请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加大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保障,对不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退出,切实纠正落实低保政策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做到“精准兜底”。

四是联合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任务,规范资金的发放与管理。切实用好2019年上线的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核和衔接制度,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的监管。

(二)党的组织建设薄弱,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1.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不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党组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明确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职能分工,凡涉及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党组会议资料管理,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进一步完善《鹤壁市民政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集体领导,完善决策机制。

二是制定出台了《关于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明确标准,规范程序,提高效果。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广泛听取下级组织、分管领域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做到班子问题、本人问题、对方问题、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改进措施“六个谈透”,局班子成员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动深入整改。

三是坚持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领导班子带头参加每周四集中学习等支部活动,及时了解基层支部建设、党员思想及各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推动支部组织生活认真、经常、严肃地开展。

2.“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虚化弱化”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进行机关党委换届,增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并增加高素质人员从事党建工作,充实党建工作力量。

二是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举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发展党员入党流程》、《党费这件“小”事》等系列党务知识专题讲座,配备《鹤壁市发展党员工作标准化操作手册》工具书,同时利用学习日,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务知识培训,增加业务本领。

三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组织开展党支部活动,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周四下午为学习日,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做到每次主题党日活动都要有方案、通知、照片、简报,党课有PPT和讲稿,研讨会要有发言稿和心得体会,组织生活会要有个人剖析材料和支部报告,严格档案收集管理制度,确保学习效果。

四是认真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相关文件,切实提高认识,严格控制党费支出使用范围,党费支出经机关党委研究同意、党委书记签字后方可支出。对未按时交纳党费的三名同志严肃批评教育,主动补齐党费3050元。

3.“组织人事管理问题突出,政策落实有欠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对机关科级干部轮岗调整交流,人员均已调整到位。规范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人员使用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区分不同情况制定调整方案,因阶段性工作短暂借调的工作人员,工作结束后返回原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暂时无法离开的人员,完善借调手续。

二是加强对《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及我市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和其他综合因素,由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局党组研究公示后确定。加强考核结果使用,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三是加强了档案管理知识的培训学习,认真开展干部档案再审核,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全面梳理,逐档排查,严格干部档案审核管理。通过查阅公安部门户籍档案原始底册进行核对,依据公安部门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组织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两名同志档案年龄进行了认定。

四是加强领导干部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学习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要求加强组织人事管理工作。

五是制定出台了《鹤壁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局属事业单位向局机关实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鹤壁市民政局关于建立机关对局属单位重要事项督导制度的通知》,加大对局属单位用工、薪酬的管理力度,局属单位确有需要聘用编外人员的,向局党组报告请示,经党组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委托劳务派遣公司聘用。

(三)作风纪律庸懒散问题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方面

1.“四风问题突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多”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了《鹤壁市民政局关于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鹤壁市民政局关于规范机关各类会议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努力提高文稿质量,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效率,逐步形成精简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长效机制。

二是修订完善了《鹤壁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办法》,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审批制度,严格财务报销审核,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前三季度三公经费同比下降。

三是重新完善出台了《鹤壁市民政局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鹤壁市民政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鹤壁市民政局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明确办公用房管理等后勤管理操作规程,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标准接待,禁止超标准接待和一客多陪。

四是加强对局属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自查,会计工作站加强对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重点对票据凭证,公务支出等方面进一步规范管理。

2.“作风建设不实,干事创业精气神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服务水平、激发工作效能,以作风建设促进民政事业发展。

二是开展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庸懒散软”专项治理,对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上班时间办私事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收到了良好成效;严格实行签到、请销假等制度,每月定期通报考勤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执行各项规定,机关工作纪律得到了有效强化和执行。

三是重新修订《市民政局值班制度》,调整较大房间设置为值班室,改善值班室环境条件,加强值班管理。

3.“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时有发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依法做好登记和备案管理,加强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开展民办养老机构专项整治,取缔不具备基本养老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2家,入住老人已妥善分流安置完毕,7家养老机构通过配备消防器材、完善消防措施,加强安全管理,已经全部整改到位。

三是市殡仪馆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暨“强化廉洁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主题教育月,强化干部职工廉洁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上缴鹤壁市祥瑞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推销鲜花提成6.87万元,纳入财政统筹管理。

4.“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不力,增量不减存量频发”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局属二级机构的财务监管,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指导其合理设置会计岗位,规范其财务收支行为,对大额购入的物品(宣传品、食品、慰问品等)建立物资账,专人、专账管理,完善出入库手续,建立健全物品领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及死角。

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执行《鹤壁市民政局公务卡管理细则》,正式人员日常公务支出和业务报销必须执行公务卡结算,严禁现金结算,提高公务卡的使用效率。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各项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三是加强对《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制定《鹤壁市民政局公务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程序,杜绝不合规现象发生。市殡仪馆收回外包鲜花、花圈业务,自主经营。

四是加强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管,进一步规范重要工作环节备案制度,对项目招投标组织、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存档备查,确保各环节公正透明、责任到人、有据可查,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项目实施中明确项目负责人,落实项目责任,规范档案资料留存,做到责任到人、有据可查。加强重点项目资金监督,设置基础设施建设账户,所有支出均集体研究决定。

(四)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坚持纪在法前,进一步加强自身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是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班子成员、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担负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

三是“一把手”对班子成员、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约谈,分管副职定期约谈分管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对分管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地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四是针对“私车公养”问题开展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相关人员依情节给予通报批评、书面检讨18人、诫勉谈话2人,发挥警示作用。

五是开展廉洁提醒,重大节日前提醒大家在工作、生活上廉洁奉公、严格自律,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对关键时间节点、关键岗位、关键人的抓早抓小,实行《廉政风险告知书》制度,加强廉政风险提醒,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运用主题教育成果,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紧抓不懈,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对长期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紧盯不放,逐步加以解决,确保整改见底清零。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加强公务接待、资金管理、干部任用等监督管理,不断加大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反腐败斗争。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强化“民政爱民、民政为民”思想意识,进一步认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抓班子、强队伍;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一岗双责、抓人促事、奖罚分明”的机制制度。深入实施民政干部分档管理考评细则。

(三)注重成果运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注重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推动鹤壁民政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及时总结巡察整改工作中的经验,建立健全预防腐败的机制制度。在民政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的风险预警和系统预警。加强低保、慈善等涉及民生重点领域,以及人、财、物管理和审批权力岗位的风险防控,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着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防止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电话,0392-3335100;邮政信箱,鹤壁市淇滨区黄山路5号市民政局办公室(邮编458030),电子邮箱,hbsmzj@163.com。

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3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5日至8月3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2日,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1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班子凝聚力不够强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剖析。二是精心组织学习材料,制定《民政局党组中心组2019年学习计划》,通过学习,增强党性,去除杂念。三是年初召开工作目标会议,晒成绩、定目标,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四是印发了2019年局领导班子分工文,对分工进行调整,避免一名班子成员分管两项以上重点工作。

2.存在本位主义思想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加强班子成员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站位。三是科学分工,对县里安排的非民政业务工作制定明确的分工表,明确责任人。四是出台《民政局部门(单位)工作协调制度》,加强各科室、各单位工作上的协调。

3.党组核心地位弱化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金湖县民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参加对象、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和纪律要求,杜绝混开或以班子会替代党组会现象。二是强化制度执行,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杜绝无原则和气。三是加强重热点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原则和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强化党组核心作用。

4.民主生活会走过场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金湖县民政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明确参加人员,组织程序、会议内容和纪律要求并严格执行,杜绝以理论学习替代民主生活会。二是局党组成员分别挂钩到各支部,对各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进行检查和指导。

5.党内组织生活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和学习纪律。二是按照县委《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十条规定》,将党组成员编入机关支部各党小组参与机关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党小组会。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民政局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检查力度,定期调阅,及时反馈、强化督查考核。

6.干部工作不够科学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民政局人事管理工作办法》,明确总体规划、日常管理、教育培养、轮岗交流、提拔任用、考核激励等规定并严格考核兑现。二是党组成员认真学习《金湖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熟练掌握运用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等。三是制定《民政局档案管理规定》,对档案、数据等保管、使用、移交等做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7.系统内正气不彰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作风建设方面的案件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提醒谈话及时纠正单位内存在的苗头性问题。二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教育,对存在交办工作推诿,工作作风恶劣,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的同志进行严肃处理。

8.“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工作人员由分管党风廉政、效能建设的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谈话,中层干部由分管领导谈话教育,班子成员由局主要领导谈话,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开展工作纪律、廉政、责任心方面的专题教育活动。三是对被投诉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查实后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局。

9.风险防范意识不够强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风险点排查工作,结合自身岗位职责,通过自己找、同事提、领导点等方式,逐一排查分析个人在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工作效率、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科室和单位在个人排查的基础上,围绕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进一步排查风险点。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经局党组研究讨论,认真进行风险评估,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制定相应防范措施。二是建立谈话谈心制度。定期开展谈话谈心活动,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

10.应对信访维稳能力不足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民政局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二是增派一名工作人员加强信访维稳力量。三是加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培养,做好来访接待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因服务不到位、政策解释不清晰而引起的上访。

11. 主业主责履职风险较多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了社会救助、低保户核查等各种数据平台软件运用的学习培训。二是逐步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来解决城乡低保户入户检查质量不高、公益创投项目评估验收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加大对基层民政工作人员监督管理,定期开展业务核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涉及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其所在基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

1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整改情况。

修订《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预决算要求开展正常财务收支,理清机关和事业之间的费用,杜绝费用摊派。严格报销程序,严格把关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发票不得入账。从2018年11月起停止向驾驶员发放定额出差补助,出差补助按实际领取。

13.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督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分管领导加强对下属单位财务制度的监管力度,单位大额支出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核。二是组织局财务审计科每年对下属单位进行财务审计,组织下属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财务制度执行能力。三是对超标准报销的途中伙食补助进行清缴,共清缴3680元。

14.项目建设管理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县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规定。二是成立局限额以下工程交易和物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工程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本系统工程交易和物品采购工作。三是已对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整改。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还有2个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1.机构职能设置比较随意的问题整改情况。

即将进行的机构改革,民政局机构职能将有较大变化,新“三定方案”出台后,将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内部科室,明确职能和分管领导,尽可能避免出现多个领导共同分管同一科室的状况。

2.违规占用公有住房的问题整改情况。

成立了民政局清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6个清房工作组,每个工作组由1名领导班子成员和2名科室(单位)负责人组成并分别开展工作,对系统内所有公有住房情况进行摸底核查、登记造册,摸清共有8户属于违规占用。目前已有1户腾退。对剩余的7户将继续沟通、劝说,适时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和政纪措施。

三、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县委第三巡察组移交信访件3件,已全部办结。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7-86883457;电子邮箱:jhxmzjbgs@126.com

中共金湖县民政局党组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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