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总结

2020-07-02 15:56:38

狠抓“五项政策”落实

全面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新发展

_市民政局

2008年,我市的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争创“双拥模范城”为平台,紧紧围绕“五项政策”的落实,从满足各属别优抚对象的基本需求出发,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建设入手,整合资源,搭建平台,规范运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转载请注明来自:好文100网http://www.haoword.com/)

一、2008年工作总结回顾

(一)加强领导 完善制度 全面推进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

我市军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中通力协作,在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密切配合,在抗御各种严重自然灾害中风雨同舟,为经济社会发展和部队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广泛深入地开展双拥宣传教育和军民共建活动,建立完善双拥政策法规,有力地推动了双拥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发展,形成了浓厚的双拥氛围。

1、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思想认识统一,创建工作氛围浓厚。党委、政府都把双拥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和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纳入党委、政府的“一把手工程”,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目标考核,纳入单位争先创优的评比内容。健全了领导体系、工作制度和服务网络,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协调、运行有序”的双拥工作网络。

2、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进行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教育。2008年清明节,市四套班子领导、机关干部新党员、驻瑞部队代表、企事业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向**革命烈士**园敬献了花圈、花篮,祭扫、瞻仰烈士**园,缅怀先烈举行了新党员入党仪式,进行了革命传统教育。在“八一”期间,我市为了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关于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会议精神,更好地配合文化送军营、企业、社区的双拥活动,开展了《永远的孟祥斌》的巡展活动,深入驻瑞各部队、企业、和社区,展出展版28块,播放介绍孟祥斌烈士先进事迹的DVD专题片:中央电视台制作的纪录片“永恒”、**卫视制作的纪录片“孟祥斌——一个不朽的名字”。我市共有驻瑞部队600余名官兵、30000余企业职工、居民参加了活动,受到了教育。

3、健全完善制度、全面落实政策法规,积极推进军民共建活动。我市始终认真贯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不断总结完善经验。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内容、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总体要求,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退役士兵安置、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部队随军家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以及现役军人的各种优待等问题都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我市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始终把支持部队国防建设作为己任,高度重视做好拥军工作。2008年春节前夕,我市共发放慰问信35000份,年画、对联各4000份。市四套班子领导带领有关单位、企业带上慰问品、慰问金,到驻瑞的10个部队慰问。2008年春节及“八一”节期间,我市到部队慰问的慰问品及慰问金共计171.5万元,各企业单位也纷纷送上慰问金、慰问物资计200万元。为了解决92985部队83分队和92602部队53分队营房建设的困难,我市分别给予5万元和2万元的资金帮助。

为了支持部队的现代化建设,激励高学历的青年应征入伍,2008年冬季征兵工作开始后,我市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从2008年开始,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从去年的每户6000元提高7500元(其中高原兵为普通地区的2倍,**兵为3倍,在出发前,还发给高原兵每人5000元的营养补助费,**兵每人10000元的营养补助费);开辟了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征青年的绿色**:优先体检,优先征用,优先分到与其专业相关的部队。2008年,根据2005年11月11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在2007年冬季退役的参加安置考试的6名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中择优录用了2名,由人事部门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并对3名荣立二等功的各奖励5000元,38名荣立三等功的各奖励1000元,共支出奖励金5.3万元。其中2名荣立二等功的2007年冬季退役士兵被列为重点安置对象,由政府安置了工作。

4、紧紧围绕“关爱功臣”活动,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2008年,我市围绕“关爱功臣”活动,开展了为重点优抚对象“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在春节期间,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了慰问重点优抚对象代表的活动,送上了慰问物资和慰问金,送上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在“关爱功臣”活动中,我市为部分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送上了残疾轮椅车。10月份,还组织3位残疾军人到**修理了假肢。

(二)完善法规 提高待遇 切实做好优抚保障工作

全市上下把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各项优抚保障制度,狠抓各项政策落实,初步建立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市场经济相衔接的优抚服务保障体系,优抚工作深入扎实,提高了优抚待遇,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1.扩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优抚对象的社会地位。通过电视、广播、会议等各种有效形式,向全社会宣传广大优抚对象为争取民族独立、祖国解放和国家建设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和牺牲,同时宣传他们现在的生活状况,在全社会形成关心优抚对象,支持优抚工作的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阶层关注优抚对象的积极性,让他们伸出援助之手,献出一点爱心;同时要教育广大优抚对象尤其是贫困优抚对象,让他们克服“等、靠、要”的思想,尽力自我克服困难,大力发展家庭经济、勤劳致富,从根本上解决“三难”问题;教育优抚对象子女,孝敬老人、关爱老人、尽己义务,保证广大优抚对象安度晚年。

2.全面贯彻落实优抚政策,及时调整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标准。认真落实抚恤优待政策,依法开展优抚工作。我市在进一步落实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政策,及时大幅度地调整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

(1)伤残军人。我市共有伤残军人343人,其中在职伤残军人148人,抚恤补助金按2007年国家标准执行,在乡伤残军人195人,补助标准在2006年的基础上按文件精神提高30%(含2007年自然增长机制增加部分)。

(2)“三属”人员。我市共有“三属”定补人员112人,补助标准在2006年标准基础上提高15-20%,现月补797-876元。

(3)红军失散人员。我市红军失散人员1人,原月补893元,现月补987元。

(4)在乡老复员军人。我市在乡老复员军人共669人,在自然增长机制的基础上,按照中央提标幅度再增加100元,现月补691-830元。

(5)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我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共计318人,在自然机制基础上再增加100元,现月补399-516元

3.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做好参战、参试人员的认定工作。在2007年8月3日**市召开落实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政策工作会议后,我市迅速贯彻会议精神,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进行工作部署。由于登记工作涉及的对象情况复杂:人员多,涉及的部队单位多,时间跨度长,部分对象档案不全,造成参战、参试的登记认定工作难度增大。为此,我市民政工作人员从讲政治的高度,迎难而上,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深入各村、社区、居委会,做了大量的调查摸底工作,确保掌握的第一手资料完整、准确,为认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优抚科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认真审核,局党组集体把关,2008年4月底对拟定的补助对象进行了一周的公示,5月初已将补助的存折发放到个人。第一批认定的参战、参试对象全市共1114人,其中非农163人,月补300元,农村951人,月补200元,门诊包干按10%计发。对于我局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公开、公平、公正的透明度,参战人员纷纷送来了锦旗,以示对我局工作的肯定。

4.关注民生,完善法规,认真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养老、住房保障政策。全面贯彻执行上级《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保障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困难问题。各属别重点优抚对象按照属地原则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市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纳入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规定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统一组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保费由民政部门缴纳,享受公费医疗;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单位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局解决。规定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列为农村合作医疗保障的参保对象,每人每年所需的140元保险费全部由政府承担。各类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各类补助、报销及经济赔偿之后,在1000-10000元可享受30%的医药费救助;10000元~50000元住院医疗费的40%,50000元以上的50%,全年最高额度为30000元(社会大病困难救助最低标准为医疗费用自负部分为50000元-100000元的一次性救助0.5-1.5万元,100000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救助1.5-3万元)。对恶性肿瘤放化疗、糖尿病、精神病、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后续治疗等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参照住院执行。大病困难对象多次住(转)院,住院时间不连续的或跨年度(6个月内)的,可视为一次性住院予以救助。对大病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特殊对象,市民政局在年终时还给予1000-5000元的大病医疗补助,防止重点优抚对象因病致贫、因病返贫。2008年,我市75户得到了医疗救助,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0.604万元。

**市政府本着“关心优抚对象,促进和谐发展”的宗旨,以新的思路,大的力度、高的标准,大力推进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切实解决了优抚对象医疗难的实际问题。针对广大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的门诊医疗问题,按照“各级财政投入、社会各界扶持、医疗政策减免、按比例给予门诊包干”的办法进行医疗保障,根据《**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和**民优〔2007〕25号文件规定,重点优抚对象的门诊医疗费用按抚恤补助标准的10%发给,包干使用。对于因病或其它原因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民政局给予300-10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2008年,我市共为745户优抚对象支出临时生活困难补助金55.5546万元。

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军队复员干部,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有军龄视同缴费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住房困难的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采取临时生活补助,并优先纳入“**工程”、“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

5.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随着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大幅度提高以及“两参”人员纳入定期补助,我市出现了大批的早期义务兵和参战边缘人员上访现象,他们不断来信、来访要求相关待遇。2008年,我局答复优抚方面来信12件(其中联名信6件),接待来访27批318人次。

在**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为了切实做好复员退伍军人的稳定工作,借助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我局认真开展信访事项排查活动,深入排查和化解突出矛盾和问题,并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及时将情况上报上级复退军人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 依法开展退伍安置工作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我市积极推进退伍军人安置改革,由计划经济时代的政府指令性安置逐步走上“安置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新路子,大幅度提高自谋职业经济补助标准,非农户口退役士兵义务兵自谋职业安置金为3万元(其中**兵为5万元,2008年入伍的**兵退伍后安置金为6万元),一级士官为4万元,二级士官由为5万元。

2007年我市共接收退伍兵530人(其中应安置对象103人,重点安置对象21人),2008年2月完成了退役士兵的档案接收和审查工作,3月初完成退役士兵的报到落户工作。除重点安置对象全部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外,其余对象一律实行自谋职业,全市安置率达到100%,非农户口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率100%,转业士官安置率100%。2008年7月初完成了《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及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的发放,2008年共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311万元。重点安置对象的安置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安置工作的全过程始终在市纪委、人事局、组织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民政局的相关领导的监督下进行,并对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提高服务水平 打造和谐军休

1.全面落实“两个待遇”,努力提高老干部思想政治水平

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建立正常的学习制度,坚持定期组织老干部学习有关文件及法律知识、生活保健常识,向他们通报所里工作开展的情况,鼓励军休干部为军休的发展建言献策。让老干部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关注社会发展情况,掌握时代脉搏,做到在思想上、认识上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军休干部觉悟高、作风良、经验丰富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

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加强军队离退休党建工作平台,今年9月份党支部进行改选。干休所把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身体状况好、热心支部工作、威望高的老党员选配到支部班子中来,承担起加强离退休党支部建设的工作,支部按照党的“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的方针,严格把关,发展了一名预备党员。

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到服务老干部的工作中去,严格执行有关生活待遇的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军休干部应享受到的生活待遇,及时给军休干部发放定期生活费、服装费。坚持做好家访和老同志的后勤服务工作,每月都要到老干部家中走访,对于身患重病的老干部,经常去探望掌握病情、了解情况,如需住院,所工作人员马上到公医办办理手续,所领导及管委会成员带去慰问金及慰问品前往看望,及时解决他们医药费报销等问题。。每位老干部生日时,干休所都会送上一个蛋糕及鲜花;逢年过节,及时送上慰问金及慰问品。全年共进行家访30多人次,住院慰问探病10多人次,我所工作人员对每位老干部的身体情况及家庭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保证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

为军休干部订阅《人民日报》、《**日报》、《**日报》等多种报刊杂志,放到阅览室供老干部们学习,同时还为每户老干部订阅《**老年报》、《参考消息》等报纸杂志,使老干部们老有所学、学有所得,极大地丰富了老干部们的政治生活和业余文化生活。

2.积极开展献爱心活动

加强发挥党员作用,提倡发扬奉献精神,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奉献活动。今年上半年5月12日,**省**县发生8.0级地震,我所全体人员对****大地震遇难同胞表示了深切的哀悼,老同志们自发组织进行捐献,为灾区人民出了一份微薄的力量,特向市慈善总会捐款奉献爱心,共捐资现金7700元;交纳“特殊党费”6300元。

3.强化老干部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新水平

认真抓好队伍素质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加强对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系统学习和把握,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大局意识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为老干部服务的意识,提高为老干部服务的本领。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各项政策规定,以人为本,通过改革管理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政策运用能力、管理服务能力,在具体工作中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提高了老干部的满意率。

4.加强资金管理,做好财务工作

严格对计划财务及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做到专款专用,加强财务制度的管理工作,按照财务制度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对重大项目的开支,及时召开支部、管委会人员进行研究,实行事前研究、事中监督执行、事后检查结果,每年二次定期公开财务账目制度,做好财务部门工作,及时划拨资金,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财务资金管理工作规范合理。

二.2009年工作思路

(一)深入开展双拥模范城的创建活动,以双拥创建活动推动优抚安置工作的深入发展。**市在获得2000年、2003年、2006年省“双拥模范城”的基础上,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和省双拥模范城四连冠为目标,加强军地互动,保持和巩固密切的军政军民关系;积极开拓创新,巩固和发展我市社会化拥军的创建特色;认真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新一轮的创建计划,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争创全国、省双拥模范城的热潮。

(二)全面贯彻落实抚恤优抚相关政策。在继续做好原有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工作的同时,把中央的“五项政策”和**省《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优〔2008〕222号)落实好,并结合本地实际,不断完善。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解决优抚的生活、医疗、住房等困难,做好复员退伍人员的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为做好政策配套工作,2009年,我市拟出台《**市带病回乡认定和实施生活补助细则》、《**市抚恤优待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规范带病回乡认定条件和实施生活补助标准,保障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待遇。

(四)进一步深化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做好2008年冬季退役士兵的接收和安置工作。

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市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通过全体工作人员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满腔热情的工作,一定能够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开创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的新局面。

**市民政局优抚科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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