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司法局工作计划
2012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以实施“对标找差、全市争先”龙头工程为依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实现鼓楼司法行政工作在全市的全面领先。一、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定不移地实施“对标找差、全市争先”工程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决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和“八个全国领先”的目标任务。刚刚闭幕的徐州市委十届二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徐州市委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施意见》。全国、全省、全市的大环境为我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难得机遇和施展抱负的广阔舞台。最近省司法厅党委在准确把握形势、全面分析现状的基础上,做出了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实施“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的重大部署,提出江苏司法行政工作要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实现十项领先。这就要求全系统上下认清优势、找出差距、明确方向,从而以敢树领先之志、善谋争先之策、务求落实之功的精神状态,推动各项工作实现全面领先。为贯彻落实省厅的决策部署,我们经过充分酝酿,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提出了“整体提升,全市争先” 的发展目标。即实现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调解能力、司法所建设、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基础建设等八个方面在全市的全面领先。我们要发扬勇闯敢试的精神,以创新的思维、创新的胆略、创新的举措,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推动我区司法行政事业有新的起色,实现新的跨越,为实现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全市的全面领先,进而实现全省、全国争先,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