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转让协议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下述门面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门面
转让门面位于**市**区**街6栋18号一层;
二、门面设施、设备的归属
转让门面现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等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
三、门面转让费的支付
甲方以人民币160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万元整)将店面转让给乙方。甲方已经在2018年7月24日向乙方腾让门面并交付钥匙,配合乙方办理营业执照。
四、债权债务的处理
乙方交付前该店铺所有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交付后的一切经营行为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在转让前会员卡预收款、出租档口的租金归甲方所有;甲方转让前支付的18个月的剩余门面租金、2个员工宿舍剩余租金,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店内所有货品、设施设备、装修装饰、收银系统等所有物品在转让后归乙方所有;店内所有供货商应付款由甲方结算到2018年7月24日;店内所有员工工资由甲方结算到2018年7月24日;
1、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截止2018年7月24日前店面债务总额为20万元,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收条。
2、甲、乙双方同意, 在 年 月 日转到沈阳万通联采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的100万和 在 年 月 日转到沈阳万通联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60万借款作为本次交易的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转让款。详见附件(欠条复印件),至此交易完成,甲乙双方再无债务。
3、甲方负责将房屋租赁协议更名为乙方。
五、交接时间、条件及方式
转让门面定于2018 年7月24日正式交接。
甲乙双方同意店面现状交付(包括但不限于:货品、设施设备、员工、备用金、办卡礼品等)。门面交接时,甲方应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花板面的完好和完整,以便于使用。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住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