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维稳工作规范化建设

2020-07-02 15:29:56

为全力做好我镇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按照镇党委的安排部署,我们于2017年4月下旬对全镇九个村的维稳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面对各种严峻挑战和考验,我镇维稳工作在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提高政治站位,以深化“平安上坝”建设为载体,以解放思想、转变执法理念为核心,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突出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突出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我镇维稳工作创新发展,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保障公平正义和服务改革发展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一)领导重视,综治维稳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村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责任”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把综治维稳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考评、同奖惩,确保各项综治维稳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真正把维稳的职能落实到基层,筑牢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大综治、大维稳”工作格局初步形成。按照市、区相关文件精神,我镇进一步规范了各村综治维稳机构及人员配置,完善了工作机构设置。切实加强了治保会、调解会和单位内部保卫等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全镇以点、线、面结合的治安监控系统和人防、物防、技防构成的三位一体的大防控格局逐步形成并在向纵深发展。基层综治维稳队伍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各项基础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基层得到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的大局得到巩固和发展。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体系完全建立,各类社会矛盾得到积极有效的化解。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综合治理工作第一位的任务。各村各单位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作为当前最实际、最及时、最急需的群众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多渠道解决争端的机制。坚持每月集中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在敏感日、重要节日和重要会议活动期间进行专门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调处化解,一时难以化解的能够及时向镇综治办报告并落实好稳控措施。

(四)党政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活动稳步推进,解决信访维稳问题成效显著。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镇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接访,深入一线,极大地推动了我镇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有力地维护了全镇社会政治稳定。在调研中,我们欣慰地看到,大部分村委会、党组织的干部都能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地调查、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对各类矛盾纠纷的形成过程、争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解决的措施及办法都能知根知底。

(五)社会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和治安防范力度加大。今年以来,各村各单位都能紧紧围绕影响本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坚持严厉打击和综合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经常性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切实加大治理力度,狠抓综治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面加强社会管理工作。

(六)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力度大,效果明显。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维护稳定”这一主题,各村各单位在今年的综治宣传活动中,深化综治宣传理念,创新综治宣传形式,拓展综治宣传领域,着力营造“人人关心平安建设、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社会氛围,并通过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利用平安宣传专栏滚动发布平安创建信息,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制作板报、专栏、发放宣传材料、召开专题会等形式,强化社会治安、禁毒、安全等重点领域宣传,不断扩大活动的深度和广度,使群众保稳定、创平安意识进一步增强,进一步提升了全镇人民对综治维稳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促进了综治维稳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治安防范网络建设仍然薄弱,技防建设相对滞后。今年以来,我镇共发生刑事案件8起,治安案件48起,发案率虽未上升,但盗窃的案件增多,让广大干部群众安全感降低。究其原因,破案率偏低,警力整合不够,治安巡逻防范不到位是一问题,其次是治安巡逻威慑力不足,负责治安巡逻任务的干警和巡防队员,在日常巡逻防范中盘查不够或基本放弃了盘查,履职不到位,缺乏威慑力;三是一些单位内部防范工作不到位。单位内部没有专职的门房管理进出入人员,致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四是报警和监控系统建设滞后。一些单位和村上没有安装监控摄像头等技防设施,整体技防措施跟不上,或不应用已有的技防设施,难予从根本上改变巡逻民警被动防范、疲于奔命而效果不佳的局面。

(二)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形势依然严峻。今年来,共答复及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3起,调解率100%,成功率96%。这些矛盾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历史遗留信访问题解决难度较大,导致越级上访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可能性较大。目前,全镇未结信访案件中,属历史遗留信访问题的就有2件,一时基本无法解决;其次是上访由于成本低、效率高,越来越成为群众要求解决诉求的首选。部分信访问题由于根本就难予满足信访人的诉求,导致重信重访;本来很简单的一些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由于基层解决不及时,也开始出现上访。使镇上处理信访工作的压力加大,占用了大量的人力资源。三是择机信访现象突出。选择国家重大活动和重要节假日期间,已成为信访敏感期和群众信访高发期;部分人错误地认为“大闹大解决,少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想当然地要求特殊化,通过施压以获取“超值”利益。

(三)部分村党群、干群关系不是很和谐。一些村上的领导干部过多地把注意力放在了经济发展上,关注民生不够,处理问题不及时,对群众的利益诉求重视不够,造成群众只能寄希望于上访。特别是有的村“两委”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访问题重视不到位,对信访案件,不是及时深入实际调查情况,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而是采取推诿的态度,甚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管不问,久拖不决,致使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群众怨气较大,甚至不信任当地党委、政府。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群众诉求渠道不畅,一些合理的利益诉求遭遇体制性迟钝的冷处理,以致于干群矛盾持续积累。说到底是我们的一些干部科学发展观学习落实的还不够,为人民服务意识不够强,作风不够务实,对群众的感情不够真挚。

(四)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力量薄弱,难予保障工作正常运转。各村综治办主任由党总支(支部)书记担任,副主任由村主任担任,作为村的主要领导,毫无疑问是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问题在于支书、主任大部分时间仅能忙于应付面上工作,根本没有时间来管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而村级调解、治保主任一般需经过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产生,干得好的不一定下一届还能干,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存在当老好人的思想,不利于工作开展;加之对村调解、治保主任的培训力度不够,大多业务水平偏低,难予制作规范的调解协议,影响协议的效率和执行。同时,也很难领到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奖励资金,导致待遇偏低,影响工作积极性。

三、对策及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治安防范网络建设。一是派出所须提高专案侦察的能力和质量。打击违法犯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是落实综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条件。除了少数胆大妄为的暴力犯罪和突发性的过失犯罪以外,绝大部分罪案的犯罪嫌疑人都存在侥幸心理。促使其敢以身试法的侥幸心理从何而来呢?就是犯罪的成本较低,风险不大,及时破获案件永远是预防犯罪最有效的办法。据实立案、提高破案率,必然增大犯罪风险,如果我们真正做到大部分案件都能够破获的话,必将极大地震慑犯罪,打消许多心存侥幸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念头,从而减少犯罪;二是创新机制,整合加派警力,全面落实重点防控和村组街面巡逻防范责任和措施,切实加强镇辖区社会面的管控力度;三是加强内保工作。进一步落实各村各单位治安保卫防范责任,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促使其“看好自己的门,守好自己的屋”;四是进一步提高技防能力,积极推进电子报警监控系统建设工程,提高对违法犯罪的现场抓获和处置能力,震慑犯罪。

(二)进一步加强大排查、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一是整合资源,整体联动。“大调解”工作的核心在于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实现全社会整体联动。本着整合资源、整体联动、便民利民的原则,有效整合基层信访、维稳、综治、民政、司法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资源,积极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建议针对关系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各村调解组织土地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的调解能力,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增强“大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各种调解组织、调处方法和调处手段进行有效整合,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实现全员调处、联调联动。二是进一步健全组织网络,搭建工作平台。广泛建立人民调解员、综治协管员、调解信息员等队伍,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继续完善排查预警、零报告、受理登记、向上移交、办结报告、挂牌督办、协调会办、听证认证、公示公告、督查回访等制度,从矛盾纠纷的预防、排查、受理、接待、调解、督办到群体性事件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建立一整套规章制度,确保工作规范、有章可循。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继续推行效果明显的首办责任问责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社会管理和教育机制、绩效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法律和经费保障机制,做到对矛盾纠纷实行统一受理、集中梳理、限期办理、巩固治理,使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到底,使各种矛盾纠纷尽量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注重源头预防。相对于解决和处理信访问题,防止信访事项发生的成本和难度要小得多。因此要注重在初信初访上下功夫,着眼于抓早抓小,切实做好排查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减少因决策失误导致矛盾冲突的发生。

(三)进一步落实综治维稳信访工作领导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综治维稳工作“一票否决”制和行政问责制,把抓综治维稳工作的实绩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切实加强对综治维稳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力度。努力促使综治维稳各项基础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推进,平安创建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各种矛盾纠纷和不安定、不安全因素在基层得到及时化解,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在基层得到建立和完善,社会稳定的大局得到巩固和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维稳信访队伍建设,筑牢基层综治维稳防线。真正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进一步规范和理顺基层综治维稳组织的设置,配齐配强人员,让综治维稳专干和信访专干名副其实地履行本职工作职责,整合其他方面的力量,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省、市、区规范化建设的有关要求,依法明确村级治保会、调解会的职责、任务,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责任,同时,注重加强对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人员的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维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议在村确定专人作为村综治维稳办专职副主任,专抓村内的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兼治保会、调解会主任,既解决工作连续性的问题,又有效避免村级换届对综治维稳信访工作的影响。

(五)加强基层司法力量,保证办公经费,促进充分履职。建议落实司法公用经费保障,积极向上争取司法所公务用车,有效解决矛盾纠纷调解效率不高、源头预防不到位及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的问题,切实保障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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