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4篇)

2020-07-02 10:30:30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一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紧围绕《***依法治市2016年工作要点》、《***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以厉行法治为重点,解决问题为导向,认真梳理法治创建薄弱环节,切实增添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创建各项工作,较好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

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一)依法行政

1.搞好规划,落实责任。制定并下发了《推进依法治市20**年工作要点》、《20**年专业法律知识教学计划及时间安排》、《***“法律进机关”2016年实施方案》、《***局关于进行2016年度依法行政绩效考核的通知》,继续将目标任务纳入对机关各科(室、队、站)以及各县(市、区)**局的绩效管理。

2.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实。今年,我局进一步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并完善行政权力运行基础平台,抓好《**省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动态管理。5月至6月,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门行政职权目录,对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的行政职权事项进行统一清理、修改、规范。为确保行权事项统一性、完整性,进一步对事项流程、风险点配置环节等进行了优化。截至12月下旬,我局运行已办结行政征收案件18项、行政处罚案件1项、其他行政权力案件3件。

完善责任清单。按照市编委统一部署,参照省厅公布责任清单样式,制作我局用于“公布”的责任清单表,于3月按照要求上报至市委编办。

3.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建立并落实局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讨论,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今年以来,政策法规科13次列席党组会,对决策事项提出合法性意见和建议。继续与**律师事务所合作,聘用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等工作中的作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以及签订重大合同、实施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等事项,都经过了法律顾问论证审查,并提出法律建议。截至目前,共审查了《**合同》、《**合同》等重大合同16份。

4.全面推进“放管服”工作。

(1)简政放权,持续有效地抓好行政项目清理。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对我局原非行政许可事项(取*许可证年审、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建设的工程设施竣工验收、权限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审查和备案、延续取*许可证有效期限的审批、变更取*许可证载明的事项的审批、取*许可证的保留审批等六项)予以取消,该六项审批事项转为局业务科室的日常监管工作。清理后我局行政审批共计10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按照**市《取消、调整和保留的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目录》要求,我局共计取消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22项,调整由申请人自行编制的行政审批项目前置条件5项。

(2)提升效率,积极探索和创新行政审批运行管理机制。一是合理压缩办理时限。去年底,在对审批流程进行梳理的基础上,通过规范工作程序,取消,归并部分办理环节,将我局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的办理时限在项目承诺时限上平均再提速44%,今年根据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我们在此基础上又提速30%,在法定办理时限的基础上平均提速77%,平均承诺办理时限缩短至4个工作日。目前,各项目审批流程图已制定,受理、审核、决定各环节的时间也作了分配,经征求各科室意见,已报政务中心审查。二是针对招商引资生产项目*保方案审批程序,继续执行符合性审查机制。运行以来,得到政务中心、市上有关领导肯定。下步将探索在规划区内开展规划*资源论证的具体办法。三是抓好中介机构的规范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8号文要求,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

(3)规范管理,着力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一是继续着力推进“审管分离”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按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要求,许可是窗口的责任主体,审核后的监管由相应业务科室执行,从而实施审管分离,权责明确.在2012年,我局制定出台《**市**局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办法》,对行政审批科和相关业务科室的职责、审批事项的管理、运行程序都予以规范明确,今年,我局又进一步完善了《**市**局进一步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实施方案》,对窗口岗位设置、职责,进驻事项、审批权限予以进一步明确,并严格落实“两集中两到位”。二是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为全面提升服务质效,按照市政务中心统一要求,我局已完成了标准化建设ISO质量标准认证体系编制,已交政务中心审定。结合政务窗口标准化建设,一方面对窗口职能、岗位人员,服务事项设置和项目分类进行了重新调整,健全了质量管理体系机制,对《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窗口人员管理办法》等10项内部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另一方面,建立一次性告知台账,咨询台账、收件、办件台账、领导坐班台账等10多本台账,做到“窗口”人员工作心中有数,使窗口运行和管理更加规范明确。三是持续增强窗口服务功能。一方面重新梳理了办理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需申请材料的的格式文本和材料样本(示范),并通过电子政务大厅予以公布,以一次性告知,电话、网上咨询的方式为提前为申请做好前期服务。另一方面结合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要求和相对人的需要,完成了一次性告知指导视频制作,更大程度上提高了办事群众了解度,避免了申请人多跑路现象。充分利用窗口对外宣传功能,为前来办事或咨询的群众免费发放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和办事指南,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好服务的同时,提高了他们依法办事的意识。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文书。

5.建立并规范运行综合执法机制。严格执行省、市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有关要求,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和“两法衔接”机制,加强了与市检察院、市法制办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的技术培训和设备准备。对重大*行政违法行为,根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立即移送,有效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刑现象。

6.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4月份完成了对局14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规范了执法程序,明确了操作流程,建立了完善的巡查制度,做到了巡查五有:巡查有带班领导、巡查有台帐、巡查有内容、巡查有针对性、巡查有结果。除平时的正常巡查外,我们还大力开展对界河、问题突出、反应举报多的地方的专门巡查、重点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三不放过,不调查不放过;调查了,不处理不放过;处理无结果不放过。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队伍人手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执行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了《**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严格执行了**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推行了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加强了对自由裁量权运行情况的监管,杜绝滥用自由裁量权。全面落实了行政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严格执行了罚缴分离、收支两线和罚没物品依法处理规定。

7.推行政务公开,保证行政权力高效透明运行。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紧密结合为民服务,阳光行动的开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扩大公开范围,依法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根据“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我局在**公众信息网办事指南晒台上进一步补充完善了行政权力事项、机构职能、公共服务事项,并将调整后的行政职权目录及办事指南在局大厅、局外网站上公布。

畅通信息渠道,依法处理涉*纠纷。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我局对外公布**法制建设监督投诉电话、设立*行政投诉信箱,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完善书记信箱、市长信箱、“12345”为民服务热线平台运行机制,及时处理群众涉*诉求。

8.积极接受法制监督检查。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在组织了对全市执法检查会。在广汉现场观看了基层**服务体系建设、**设施产权抵押改革试点情况介绍后,听取了广汉市**改革情况、**市落实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我局提出了在**修订时提高*的战略定位、吸收**成果,进一步明确部门、地方管理权限和职责、修订相关条款等建议。并表示,下一步,将落实好市人大对执法检查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贯彻执行好《**》,促进依法治*工作再上台阶。

(二)法治宣传教育

1.抓好社会法制宣传。3月22日上午,**市**局在广场举行纪念**宣传活动。活动采用展板、播放录音、有奖竞猜、发放资料、咨询服务等形式,解答了我国***热点问题,结合宣传了**法律法规部分具体条款以及依法治市的有关要求,共发放资料1万余份。

2.抓好乡村法制宣传。在对**开展帮扶过程中,我局下派的干部、第一书记也是贯彻**的宣传员、服务员、信息反馈员,把依法治*的意识和思维浸润到千家万户。

3.抓好法律“进机关”宣传。

落实宪法实施制度。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新《宪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邀请**省优秀律师、**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在局机关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讲座,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积极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会前学法。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建立了定期会前学法制度。按照年初计划,全年会前学法不得少于4次。目前局党组已进行了《**省村镇供*条例》、《国家安全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之六《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预算法》共4次会前学法。并以机关党委、党支部为学习单位,结合“两学一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省《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党规,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效果检测,进一步树立了党员干部法纪意识。

法制专题教育。为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国家安全意识,立足本职维护国家安全,我局利用4月15日全国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专题讲座,还观看了国家安全微电影《微信陷阱》。让全体干部职工更加了解国安法的指导思想、原则、我国国家安全体系等基本内容,充分认识到国家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义务,基本树立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提高了警觉性,进一步提升了国家安全意识。为了扩大宣传面,我局还利用办公楼LED显示频进行宣传,翻印《国家安全法》资料70余份。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丰富保密知识,掌握保密技能,10月28日我局邀请市保密局专家作了保密知识专题讲座。通过此次保密知识专题讲座,使我局广大干部职工对当前安全保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对如何做好保密工作有了更加深入、准确的了解和把握。今年11月9日是第26个“119”全国消防日,今年主题是“消除火灾隐患、共建平安社区”,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营造浓厚的消防法治氛围,11月11日,我局利用职工大会放映了全国首部火灾警示教育电影《119对你说》。电影内容结合近年来全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从群众的视角出发,模拟还原火灾发生的原因,用触目惊心、教训惨痛、发人深省的火灾后果,解析个人的错误习惯、群众的违法行为、单位的管理混乱、部门的监管失责所带来的巨大社会危害。影片中触目惊心的火灾险患、不计后果的违法行为,以及教训惨痛、发人深省的火灾后果,具有很强警示意义和教育意义。在家的局领导及全体干部职工60余人观看了警示教育电影。

开展全国消防日法治宣传系列主题活动期间,还在局内部QQ群、微信群里向全体干部职工转发了消防小常识、《消防法》中需要注意的条款。同时,在局机关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消防宣传标语,加强了对群众的消防安全教育。

廉政法制专栏。在落实“一诺三清”的同时,认真执行“严肃换届纪律”、“做合格党员”、“廉政承诺”等要求,局纪检书记集体谈话,要求党员、干部严守廉政法制底线,践行廉政诺言,弘扬**队伍正能量。积极组织局各支部党员、优秀团员等人力资源,继续在2、3、4楼橱窗建设“*文化及廉政文化园地”,内容涉及*法律法规、廉政文化、*文化、警示格言、廉政图片等内容,以丰富内容和直观形式加强法制宣传。

执法培训监督制度化6月30日,我局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10月21日,市**局组织召开**市**系统2016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暨案卷评查会,市、县(市、区)**局*行政专职执法人员、政策法规科(股)长、行政审批科(股)长约60人参加会议。会上,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市政府法制办专家冯曾珍从行政执法实务、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方面对行政执法中的实际操作环节与注意事项进行了生动具体的讲解;**司法职业警官学院法律研究室主任、教授陈太勇则从行政复议的特征、基本属性、基本原则、基本制度、机关种类、案件的程序等方面,对《行政复议法》做了深入浅出的阐释。通过培训,全体参培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开阔了视野,拓宽了工作思路,将有力促进我市**系统行政执法*平再上新台阶。在下午进行的执法案卷评查中,各县(市、区)开展了交叉检查,进行相互交流学习。在自评、交叉评比的基础上,最终在14卷行政许可案卷中,评出优秀卷11卷、良好卷3卷;在10卷行政处罚卷中,评出优秀卷8卷,良好卷2卷。

完善相关制度。(1)建立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平考试及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6月上旬完成了对拟提拔任用的三位科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6月22日,对我局县级干部进行了学法用法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达100%。

(2)建立了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按照要求,我局公务员、参公人员以及事业单位涉及行政执法职能工作人员都如实填写了2015年度法治考核登记表,经政工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审核,局领导审批后,已存入个人档案;县级干部法制考核全部合格,并存入法制档案,同时按照要求上报市法领办。

(3)建立了“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梳理了涉*法律法规规章,提出了普法目标,并提出了普法具体措施,力争不断提高**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理念和社会法治化管理*平,提升执法对象、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4.抓好“关键少数”法律宣传。在市政府第七届83次常委会上,学习了《农田**条例》,局长许飞地对条例具体条款进行了解读,同时对**的农田****市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作了汇报,并提出建议。为进一步开展“*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活动”,强化我市干部群众*土保持生态意识和法制观念,9月22日下午,**省*土保持局总工程师江小华在中共**委党校“全市公开遴选年轻干部人才培训班”上,就*土保持相关知识及《*土保持法》解析,为109名学员进行了生动宣讲。通过*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进党校活动,向年轻干部开展*土保持知识宣传教育,使参训人员*土保持理念和意识有了很大提升,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及生态文明建设起了重要作用。

(三)监督保障

1.强化工作监督。建立了依法治*监督体系,加强了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完善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推动了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1月中下旬,我局通过听汇报、现场查看等方式,对6个县(市、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运行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总结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与市网信办、后台运行公司进行了沟通交流,确保平台规范运行。7月中下旬,采取查资料、听汇报、走访相对人的方式,对6个县(市、区)2016年上半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内容包括法制宣传、法制监督、法制培训、两法衔接、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并查看了2016年上半年依法行政档案填写情况。

2.严格工作考评。建立了依法行政系列考核制度,加强了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各科室和局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3.落实问责制度。全面推行了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强化了问责监督。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二

一年来,我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主线,紧紧围绕“打好攻坚战、同步奔小康”工作大局和解放思想、内外兼修、北上南下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赣州市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完善工作机制,打牢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础

一是精心谋划部署。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印发后,我市于2016年12月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制定出台了《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每年都下发《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实施,压实工作责任。今年4月,市法制办组织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会议,对今年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及政府法制机构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工作思路,提出具体的措施和要求,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行政首长建设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参照省政府做法,市政府将赣州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赣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亲自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副组长,28个重要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提升了领导层级,加强了领导力量。市政府今年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10万元,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11月22日,市政府曾文明市长主持召开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是持之以恒坚持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政府年初印发了《常务会议学法安排》,市政府常务会和市长办公会把学法用法摆在突出位置,持之以恒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将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和上级政策精神在政府工作中落到实处。今年组织学习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10多部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全面提高全市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经市政府同意,10月16日,举办了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邀请国务院法制办挂职干部、市中级法院行政庭领导到班授课,县(市、区)、市直驻市单位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从事法制工作的同志150多人参加了培训。

四是强化考核评价。按照《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和《江西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要求,结合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实际,制定出台了《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办法》和《赣州市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从依法履职、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化解矛盾、工作保障等7个方面对县(市、区)、市直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行考评,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纳入了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机关绩效考核、法治赣州建设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以考核倒逼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三最”发展环境

今年来,我市围绕“打造全省乃至全国审批程序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好的发展环境”这一目标,从各个方面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明显实效。

一是持续简政放权。我市按照能放则放的原则,将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基层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基层管理,大幅精简调整审批事项。目前,市本级保留行政审批事项78项,精简率20%,为全省设区市最少。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审批时限从9.13个工作日压缩到4.43个工作日。

二是全面推进审批服务模式改革。全面推进“一窗式”审批服务模式改革,市县两级设立“一窗式”受理窗口,将以前部门“分窗受理”改为“一个窗口”统一受理审批业务。全面推进审批服务事项“最多一次办结”改革,充分运用“网上办公”和“互联网+政务服务”手段,对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以办事清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让群众和企业办事由“跑多次”转化为“不用跑”或最多“跑一次”。开设中介服务超市,规范中介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三是大力推进“一枚印章”管审批先行先试。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2016年7月,省编办确定瑞金市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市,今年5月31日,瑞金市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今年9月,省政府批复同意赣州市本级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目前,我市已出台改革试点方案,组建行政审批局于年底前挂牌运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工作将很快在赣州变为现实。

四是全面公布乡镇政府权责清单。组织召开全市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员培训会,印发《赣州市推进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实施范围、清理内容、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对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查,印发督查通报,截止9月30日,全市各乡镇均按时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乡镇政府权责清单。

五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司法诚信、社会诚信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了《2017年赣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成立了“两组两网一平台”(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服务网、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融资服务网、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并落实了“红黑榜”制度,现已累计发布10期,发布红榜企业近百家,对178名典型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实现“红黑榜”发布常态化。

六是加速实现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在“五证合一”基础上,实现二十四证合一,使企业“一照一码”走天下。实现网上注册全覆盖,积极推进工商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在全市推广企业集群注册登记,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简化登记程序。截至10月底,全市共发出“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99597份,通过网上注册平台申请企业名称7224个,通过外网设立企业5730户;设立商务秘书企业11户,托管企业213户,记“一址多照”企业348户;2694户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1604户已办结简易注销。

三、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作用

获得地方立法权后,我市积极推进、稳步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根据立法计划安排,今年要完成《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和《赣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3部法规规章草案的立法审查工作。5月初,《赣州市城市管理条例》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正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0月20日由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于11月30日批准颁布实施。《赣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于今年10月27日正式颁布,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赣州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草案)》于9月30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已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是科学确定立法项目。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开展立法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科学确定立法项目,在地方立法权限内,将事关发展大局和广大群众福址的城市管理、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管理、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管理等重大项目确定为我市第一批立法项目,做到立改革发展稳定需要之法,增强立法的针对性。

二是注重解决关键节点问题。在立法项目的起草、审查过程中,始终把握高质量、解决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立法基本原则,抓住立法事项中的关键性和本质性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的沟通协调,集思广益,深入研究关键和敏感条款,能具体的尽量具体、能明确的尽量明确,精雕细琢,确保每一项制度可执行、易操作、真管用,做到立能够解决突出问题之法,立符合实际可操作之法。

三是加强法规规章的宣传。为提高群众对立法工作的知晓度,确保法规规章能够得到有效实施,我们注重立法的宣传,把立法过程作为普法的过程,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各种形式,力求立法与普法效应的最大化。法规规章颁布后,采取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在《赣南日报》刊发全文,并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对立法的背景,法规规章的核心内容,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宣传。

四是注重完善政府立法工作制度。为规范政府立法工作程序,确保政府立法有章可循,今年,我市把完善政府立法工作制度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出台了《市政府规章项目草案会审制度》、《市政府规章项目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市政府规章草案审查工作规定》、《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等四项制度,涵盖了政府立法审查、征求意见、会审、后评估等各个环节的要求,政府立法工作制度更加健全。

四、坚持依法决策,积极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一是认真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律关。各级政府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把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理念贯穿到施政行为的方方面面。政府及部门法制机构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把关意识,把当好行政决策的“安全卫士”、当好政府参谋助手作为最重要的职责使命。市政府法制办多年来对重大行政决策从法律层面仔细研究、认真分析决策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尽可能提出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建议,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的议题全部要经我办进行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出具书面审核意见,未经审查的不上会。今年共对市政府涉及法律的重要文件文稿进行法律审核把关172件,对市政府重大合同(协议)审核把关29件,对市政府部门涉法事项请示市政府的请示件审核把关104件,出具书面法律审核意见93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312条。

二是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赣州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赣市府办字〔2017〕135号),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要求市、县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及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进行全面清理。经梳理汇总,市、县两级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性文件共计3939件,其中已废止277件,已修改74件,拟废止647件,拟修改170件,继续有效的2771件。其中,清理符合三个重点清理范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文件156件(市政府令72件、其他84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决定废止110件(市政府令38件、其他72件),修改27件(市政府令15件、其他12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市政府令)19件。

三是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认真落实我省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联络、协调、考核、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今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涉法事项包括立法、重大决策、行政复议应诉等审议共48人次。下发了《关于推行公职律师制度的有关通知》、《赣州市政府法制办公职律师办公室章程》、《赣州市政府法制办公职律师办公室档案管理制度》、《赣州市政府法制办公职律师办公室执业纪律》等文件,积极推动政府机关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市政府法制办、市国税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经省司法厅批复,已成立了公职律师办公室,目前,合计共有公职律师41名。

五、推进执法体制改革,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国性改革试点。今年初,国务院下发《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7〕14号),将我市确定为全国32个试点地区和部门之一。市政府法制办在深入一线调研基础上,结合赣州实际,代市政府起草了《赣州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后顺利得到批复同意。《方案》正式下发后,各试点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及时抓好《方案》的贯彻落实,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4月26日我市召开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进行全面部署。市法制办通过调研指导、督查通报、座谈交流、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有序推进试点工作,已取得良好成效。目前,试点工作已进入全面总结和提升阶段,一批有特色亮点可资借鉴复制的规章制度成果已经形成,达到了试点工作的既定目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有力地推进和保障了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了执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我市三项制度试点工作得到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炳军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充分肯定,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也进行刊载推介,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有力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出台《赣州市推广“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一单两库”建设、抽查工作细则、年度检查计划等目标工作任务内容进行详细布置。先后组织召开工作座谈会6次,开展专题培训4次,并专门建立QQ工作群,交流经验做法。目前,18个县(市、区)和43个市直部门全面建立了“一单两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达到256项,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了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组织开展了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使用业务培训,督促各执法单位将相关信息录入平台,并对平台数据录入情况进行通报。

三是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执法改革。有序探索生态执法体制改革。安远县从生态执法体制改革上破题,在全省率先组建生态综合执法局,以国土空间生态环境执法为重点,对山水林湖田进行一体化执法,行使森林采伐、水污染防治、河道管理、渔业保护、畜禽养殖、水土保持、土地管理、矿产资源保护等8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建立了生态综合执法新模式。截至目前,该局累计开展执法巡查581车/次,制止破坏生态环境行为465起,受理、查处行政案件41起,行政处罚36人,刑事立案9起,取保候审11人,移送起诉5起,有效遏制了各类破坏生态环境事件的发生。此经验做法得到了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省委鹿心社书记对此专门作出重要批示,人民网、央视网、焦点访谈、中国新闻网、凤凰网等多家中央主流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门报道。积极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将自然资源资产(试点)审计首次列入2017年全市审计项目指令性计划。今年,全市共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试点审计18件次、任中试点审计6件次并出具审计意见书,及时发现并改进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是有效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全面落实我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6月15日组织公安、检察及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操作培训,及时录入案件信息;落实赣州市“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11月29日组织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议,分析研究我市“两法衔接”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今年,我市行政执法机关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17件,移送案件线索105条,抓获犯罪嫌疑人77人,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3件,立案24件。

六、强化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廉洁阳光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市、县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市政府系统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2件、政协提案306件,建议、提案的交办率、办结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到100%,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是全力推进政务公开。今年起将政务公开纳入我市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和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评体系。通过编辑《赣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月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开展网络问政,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督查等措施推进政务公开。今年全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6.51万条(其中各县(市、区)372.49万条,市级14.02万条),处理回复网民提问190件。大余县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县。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严格把好行政执法证件申领关,今年新办或换发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7件、行政执法证件290件。出台了《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强化对辅助人员的监管。加强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行政监督,全年市本级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24件、重大执法行为15件。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行政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工作,整治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七、努力定纷止争,有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行政复议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贯穿复议为民理念,切实加强政府层级监督,既依法维护政府的合法施政行为,又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特别是针对今年以来征地拆迁复议案件较多,涉及面较广的实际情况,更加严格从实体和程序上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不断上升,越来越多群众通过复议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年市政府共立案受理113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1.88%,不予受理8件;经审查,审结90件,中止4件;在审结的案件中维持25件,驳回12件,撤销15件,终止29件,确认违法6件,责令履行3件,纠错率达到58.89%,有力维护了行政相对人权益,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是行政应诉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应诉是规范行政权力、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是协调官民良性互动关系、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公平争议的重要途径,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良好形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年共出庭应诉132件,较去年增长8.2%;收到法院生效裁判文书62件,其中,胜诉59件,败诉3件,胜诉率95.16%。为规范市政府在行政诉讼活动中的应诉工作,提高应诉水平,加强应诉能力建设,出台了《赣州市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活动中的应诉工作,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行政调解工作取得更大实效。下发了《赣州市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将55个行政调解单位区分为重点行政调解单位和一般行政调解单位进行规范,确定10个重点领域调解平台,指导推进全市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今年4月26日召开了全市行政调解工作会,分析行政调解工作现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6月20日,开展了市本级行政调解工作业务培训会,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调解工作,提升了业务水平。9月—10月,市法制办、综治办对市本级行政调解单位行政调解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促各单位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及平台建设,为行政调解工作有序开展打下扎实基础。今年全市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72759件,较去年增长100.86%,其中行政争议案件3734件,民事纠纷案件69025件;调解成功64283件,调解成功率达88.35%;涉案金额2.01亿元,涉及人数116916人,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2018年,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我市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按照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推动《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立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二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加快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以及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立法;三是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巩固提升“三项制度”试点成效,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四是强化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纠纷化解水平;五是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三

今年以来,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县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决胜“98798”大会战、打赢五大攻坚战、实现追赶超越的重要保障,围绕落实中省市新任务、新要求,全面部署、夯实责任、强化督导、狠抓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责任更加明确。根据市上统一部署,给合我县实际制定印发了《柞水县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指导和督促各镇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结合县上要点和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为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政府法制办联合下发了《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了各镇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的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和标准要求。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县政府重点督查督办事项,采取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的方式,对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针对问题与不足,及时督促整改提高,有效保障了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普法宣传,法治氛围更加浓厚。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水平。建立了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结合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生保障等热点难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制定并印发了《柞水县2017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采取“领导点题、部门承办、法制办审查”的方法,遴选确定常务会议学法专题17个,其中集体学法专题7个,自主学法专题10个。已按照计划开展政府常务会集体学法7次。二是加大执法人员学法培训。坚持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课时登记备案制度,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课时档案作为执法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按照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全年学法培训不少于40课时的要求督促9个镇办和26个行政执法单位制定了年度学法计划,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档案,并报法制办备案。三是鼓励社会公众依法维权。充分利用“科技之春”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安全日、国家土地日、世界禁毒日、“9.1”法律援助宣传日,面向重点人群和对象大力宣传《土地承包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累计举办法治报告会220余场次、播放法治电影100余场次、演出法治文艺节目16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次,积极营造了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制度保障,权力运行更加规范。一是坚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2016年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柞水县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将法律顾问日常作用发挥情况,作为继续聘用和报酬支付的依据,提高了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质量。二是坚持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基层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镇(办)、局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政府决策中的把关作用。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列席政府常务会议18次,提合理化建议12条;基层法制机构列席镇(办)、局务会议300余次,提合理化建议210余条。三是坚持涉法文件法制审核制度。对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涉法文件报告,均由起草单位法制机构和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其中专业性强、影响面广的文件提请政府法律顾问集体研究。今年以来,县政府法制办审查各类涉法文件30余件次,组织政府法律顾问研究涉法事务5次;镇办和部门法制机构审核涉法文件文稿100余件、政府合同7件、参与处理涉法事务8件。四是坚持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计划管理要求,制定下发了2017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完成规范性文件制定20件,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进行备案。同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2017年6月30日前制定下发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逐一审核,共确定清理对象86份,决定保留54份、失效27份、修改5份。

四、强化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一是扎实开展执法资格清理。对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和离职、退休、工作调动、岗位调整等已不在执法岗位的持有执法证件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累计检查行政执法部门24个、审核行政执法人员1099人次,取消执法资格255人,收缴执法证件94份。二是及时做好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根据政府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设置,对卫计、市场监管等部门55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统一更换,保障了执法内容与执法资质相符。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县公安、交通、地税、市监和林业等部门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今年7月,试点工作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目前此项工作已在我县全面铺开。四是全面规范行政自由裁量工作。按照《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方案》要求,在去年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基础上,今年对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检查、行政奖励等8项行政权力的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了安排,目前,各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自由裁量基准制定工作已基本完成,待审查完善后,统一对外公布。五是推行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公示专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公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强化社会对违法、执法行为的监督。今年以来,县公安、国土、市监、文广、环保等部门对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60条。

五、强化矛盾调处,社会治理更加有效。一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在各镇办、各部门公开行政复议申请程序和县法制办咨询服务电话,方便当事人依法维权,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起,办结7起。其中决定不予受理2件,驳回申请2件,撤销2件,限期履行1件。按照诉访分离的原则同信访部门建立了诉访衔接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信访案件引导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中来。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按照《诉讼法》修订的新要求,积极参加行政应诉活动,今年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9件,其中原告申请撤诉2件,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起诉7件,县政府分管领导均亲自出庭应诉。三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督促指导有行政调解职权的单位,依法做好管辖范围内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牙状态。今年以来,公安、市场监管、旅游等部门,各镇办共受理案件656件、调解644件,矛盾化解率达98%以上。四是强化信用信息管理运用。以创建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为抓手,强化对公用信用信息的收集、管理和运用,让守法诚信者处处受益,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今年以来,录入各类信用信息2万余条,有7户市场主体因失信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12人因进入信用“黑名单”被挡在了市场准入、评先评优、政府采购的大门之外。

尽管我县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一是基层法治工作力量薄弱。所有镇办尚未设置专门法治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基层法治工作水平不高、连续性不足,无法适应法制工作需要。二是行政执法体制还未理顺。虽然政府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但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类别等方面的体制机制还未理顺,影响了执法效能。三是亮点特色不够明显。在先行先试方面的探索不够深入,被上级借鉴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较少。2018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切实加强法治力量建设,使法治力量与法制建设的任务相适应。二是抓好示范创建工作。将示范创建作为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标的关键措施和重要保障,重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突破难点问题,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实。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各镇办、各部门法治建设的督促检查和分类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二)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安全、环境污染、医疗卫生、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执法监督力度,解决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开展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专项执法检查,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推进政府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三是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完善案卷评查方式,坚持进驻式评查与一般评查相结合,进一步提高案卷评查质量,规范行政执法;四是完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五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一是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法律教育培训,提高依法办案能力;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健全复议案件听证、咨询等工作机制;加大行政复议综合纠错力度,全面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出庭应诉工作培训。三是提升矛盾调解能力。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推进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协调衔接。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一是推进政府法制机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作用,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二是实行镇办、部门法制工作人员备案管理制度,保持法制队伍相对稳定,保证工作连续性。三是进一步深化学法课时登记备案制度,开展学法培训、听课、评课工作,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理论知识水平。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四

2017年民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以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紧紧围绕人民防空改革深化这个核心,按照法治机关建设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持续提升依法、文明、高效执法能力,不断提升人民防空服务民生的质量,圆满完成年初既定目标。现对本局年度法治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和人才保障

一是抓好法治工作责任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

工作,根据张家港民防工作实际,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全年

的重要工作目标。在局班子调整后及时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研讨设防政策调整对我市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影响。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负责人员对本科室、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强化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层级工作体系。形成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有人领,具体工作有人做,事后监督有人管,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我局结合局学习计划,采用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统一授课与个人自习相结合,所有公务员均完成5+X学习、执法人员高分通过网上考核、业务骨干参加了全省依法行政培训、全省及苏州执法卷宗评查等活动。通过多渠道多层面学法,进一步强化了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完善执法机构。根据省民防局县级以上民防部门必须成立专职执法机构通知的要求,在张家港市编办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于2017年9月挂牌成立了张家港市民防监察大队,履行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职能,实现了行政处罚零突破。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业务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

我局坚持依据市法治工作要点和上级条线管理要求,围绕“准军事化”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完善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按照《领导集体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的各项要求,领导班子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对工程项目建设、大额经费支出、制度的制定和人事干部问题等重大事项提交局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完善业务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今年结合审批局成立,行政审批权的下放和划转,对现有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进行认真细致梳理,通过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瓶颈性问题的研究,结合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先后修订和完善了《审批工作流程》、《行政服务指南》、《绩效考核办法》等,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财、管物,努力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要求,对部分企业违规情况进行了行政处罚,实行决策过程全纪录,决策流程全公开,聘请苏州、吴江等单位的专家领导进行论证,保证了处罚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裁量适当和风险可控,为今后重大行政处罚的开展积累了经验。

三、以普法宣传为抓手,积极推进民防法治建设

2017年,我局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深入开展民防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通过民防公众号,广泛开展民防应急安全宣传。重点突出《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中人防工程使用管理的相关条款宣传,人防车位不可出售、出租不得超过三年的红线得以家喻户晓。二是以“5.12”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周为重点,条块结合,联合推进。加强与地震、消防及应急办沟通和配合,形成合力,在多个节点共同推进宣传工作的开展。此外还利用“9.18”全省警报试鸣、“11.9”消防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特殊时间段,配合街道、学校和社区单位开展各类民防法制宣传。并利用《张家港日报》、张家港电视台等媒体,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苏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在苏州以上报刊发表各类信息和调研文章80余篇。三是开展形式多样演练活动,扩大影响。结合民防特点,组织各街道社区、学校开展专场宣传教育活动。举行了“民防应急知识进社区”、“防空减灾进学校”、“防空减灾进企业”、“防空减灾进家庭”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四是加大媒体的投入,强化宣传效果。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拍摄并播出了四期民防面对面专题节目,针对热点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同时继续加大民防宣传片下发播放,提高了宣传的力度和深度。

四、狠抓依法行政,提升为民服务的水平

一是严格依法审批,提升工作质量。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以提高审批效率为目标,积极主动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2017年1至10月,全市人防工程报建审批项目共9个,易地建设项目55个,竣工项目8个,无任何违法行政收费、违规减免现象,无一例被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审批合格率达100%。2017年十月参加苏州民防执法卷宗评比中获得第一名。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质量监管。截至10月底,检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13个,现场75次,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依法下达整改通知书9份。二是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办事流程。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对民防执法主体进行梳理。结合审批局成立,在编制权责清单的过程中同时对整个权力运行流程进行优化,最大限度的压缩办事时间。三是提高办事效率,服务企业发展。针对政策变化对企业的影响,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以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政策衔接、有利于社会稳定为目标,抢抓时间节点,在12月1日前,一周内突击为5个项目办理了行政许可,得到相关企业的好评。

五、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分工、机构职能介绍、业务工作、规划计划、资金信息、人事信息、工作动态、规章制度、政务动态等方面通过中国张家港进行全方位公布,并及时全面发布有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进信息的公开透明。将审批和处罚结果及时进行“双公示”。 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将“双公示”信息同步推送到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接受社会监督。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及时改进工作短板。我局始终坚持把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及时解决群众当前反映的一些诉求、呼声、期盼较高的问题,高度重视12345等平台的督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三是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监督。根据省民防局要求,所有涉及审批和经费使用项目,均按期上传省民防局纪检监督网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发现的问题都依法依规进行了妥善处理。

2017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一流法治机关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之后,相关配套法规缺少、部门法规间的矛盾,民防依法行政的基础还很薄弱;创新工作思路、方法研究不够,普法的针对性、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高。

2018年,民防局将以贯彻十九大精神为核心,以习近平同志治国理政的思想为指引,紧扣市委、市政府法治建设要求,围绕执法全过程制度的全覆盖,落实权力下放后的监管工作,紧盯《人民防空法》的修订,聚焦人防发展热点问题,夯实公平、公正的民防法治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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