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2021-05-06 15:59:12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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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新冠疫情的侵袭使得我们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悉心指导下,我县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稳步开展,为县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司法行政力量,现将一年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自1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快速响应,迅速行动,坚持把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积极发动全局力量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去。一是做好本局干职工防控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各级文件指示要求做好信息排查和报送工作;成立防疫物资采购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相关物资的采购和发放,共采购和发放口罩5000余个,酒精、84消毒液等60余瓶,有效保障了员工健康安全。二是做好特殊人群疫情摸排管控工作。做好社区矫正对象信息摸排管控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无缝衔接工作。疫情期间,我县完成刑释人员无缝衔接47人,其中省内12人,省外35人;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对象及其亲属均无新冠肺炎感染的情况。三是积极参与响应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各基层司法所、“连心小分队”积极参与乡镇、街道对村(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发挥司法所密切联系群众、紧密贴近基层的优势,主动作为、主动参与。全局干职工积极投身网格化责任片区和社区临时党支部(党小组)疫情防控值守值勤工作中去,每日派出3人轮流值守责任小区,负责对业主进行基本信息统计、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开展疫情防护宣讲等相关工作。动员全体干职工及社区矫正对象向县红十字会捐款,共计捐款23300元用于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另有我局连心小分队为所驻车门村贫困户募集防疫物资2000余元。四是做好疫情期间的法治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文件精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防疫相关法律知识,并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平台对外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根据县普法办下发《关于做好“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转发<江西省普法办关于征集疫情防控法治作品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录制了“法律明白人”防疫知识相关宣传视频,更好地宣传了疫情防控知识,加深群众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理解,营造了良好的疫情防控法治氛围,使防控工作得到更好地推进。

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日常工作

一年来,金溪县司法局各股室积极响应、按时完成市局各科室交办的各类报表、信息、情况汇报等日常工作,未出现逾期未报的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局指挥中心共组织召开大小会议近百场,其中省部级视频会议20场,市级视频会议4场,本局各类会议70余场,使各级文件会议精神得到了传达落实,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职工的政治意识和业务能力,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一年来我局积极向各大新媒体投稿,并全力经营好本局两个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公众号信息100余篇,向各级媒体上稿30余篇,其中省级媒体4篇,市、县级媒体20余篇。不定期向市局办公室报送信息,每周不少于1篇。2020年,我局龚林茂副局长负责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社区矫正队伍职业化研究”课题成功结项,并将研究成果发表在《社区刑罚执行评论》。我局危攀攀同志还兼任社区矫正宣传网编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人权研究中心特约副研究员、浙江司法警官学院社区矫正社团校外指导老师,在《宜宾学院学报》上发表论文《社区矫正本质研究》,2020年11月《人民调解》杂志月刊报道了危攀攀同志的社区矫正工作事迹,12月危攀攀同志受邀参加第七届犯罪学论坛和第二届司法人权保障学术论坛(2020)线上会议,其会上发言被收录在“中国犯罪治理模式的理论与实践”论文集中。

一年来我局未出现因工作差错被群众投诉或被媒体负面报道的情况,未出现被司法部、省厅、市县两级有关部门单位通报批评的情况,未出现值班执勤未按时到岗、擅自离岗脱岗被通报情况。

(二)全面依法治县工作

1.承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协助召开了中共金溪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次会议,推动了相关工作的贯彻落实。协助拟定下发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金溪县2020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关于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关于调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四个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建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机制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全年法治建设及各专项工作进行了总体谋划部署,压实了主体责任,健全了工作机制。

2.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我局严格按照“七五”普法计划和本年度普法工作要点落实普法宣传教育工作。2020年,除上述围绕疫情开展的相关法律宣传工作外,我局还通过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有序推进各项普法活动的开展,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引导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按照各特殊时间节点开展部门法律宣传活动,今年全年开展各类集中法律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万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次。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开展“法律六进”活动,送法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校园,发放《宪法》《民法典》单行本7000余册,法律六进宣传书籍9000份,民法典宣传挂图10000幅,各类宣传用品1000余份。

3.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提质升级。截止目前,全县共遴选法律明白人52512人,占全县农户总数85%,其中骨干法律明白人7431人,占全县法律明白人总数的12%。考核合格的法律明白人共35914人,占全县农户总数58%,其中骨干法律明白人7431人,占全县农户总数的12%,农村“法律明白人”参与法治实践总数6978件次,其中参与法治宣传4526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452件次,参与社会事务管理526件次,引导法律服务474件次。提前一年完成至2020年底农村各行政村实现每10户培养1位农村骨干“法律明白人”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数55%的目标以及农村“法律明白人”年度参与法治实践总数占农村骨干“法律明白人”总数30%以上的工作目标。2020年新建成对桥镇横源村“法律明白人”示范基地,获省市县各级领导一致好评。今年各普法讲师团开展集中培训约156课时,涉及《民法典》《交通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古村落保护法》《心理健康知识宣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内容。

4.推进法治文化阵地“遍地开花”。今年我县着重打造了对桥镇横源村“法律明白人”示范基地,司法部及省市各级领导前往调研均给予一致好评;今年我县建成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地址设在新一中校区县禁毒教育基地旁,占地面积约220余平方米,基地建设内容丰富,重点宣传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交通安全法》《民法典》等与青少年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我县实情,设立了防溺水生命安全教育、青少年容易触犯的刑律及案例、人文法治教育展厅,便于对我县青少年开展直观系统的法律宣传教育。

5.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成效明显。2020年4月16日我县召开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5月29日下发《中共金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7月27日下发《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建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机制的通知》,11月12日,县发改委牵头组织县直有关单位参加为期两天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培训,贯彻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我省、我市、我县营商环境,提高认识、提高站位,打造便捷高效、稳定透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三)法治政府建设

1.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起草并提请县政府印发《金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溪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金府办字〔2020〕43号),对工作要点中的重要举措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督导。

2.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根据《抚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抚法府建办字〔2020〕7号)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金溪县关于“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实行“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确认我局为县政府行政复议承办机构,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机构的功能定位、职责范围和组织形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构在审理复杂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中的机制优势。建设一支较为稳定、专业的行政复议工作人员队伍,逐步实现行政复议的专业化、高效化。努力实现“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推动实现法治金溪、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

3.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考评。我县制定并出台了《中共金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溪县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通知》(金法办字〔2020〕2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相关整改工作。根据《抚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形成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和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自评报告,并及时送至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扎实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根据《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及时召开全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员部署暨工作培训视频会,制定印发了《金溪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金府办字〔2019〕30号),狠抓“三项制度”贯彻落实,加强对重点单位和窗口单位进行“三项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督导,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抓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情况,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公开。严抓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情况,各执法单位配置了执法记录仪,实行全程音像记录,严格对受理申请、现场执法检查、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文字记录。目前,执法人员亮证执法、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在我县已成常态,有效推进执法透明、合法、公正。

5.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制定下发《金溪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动态调整名单的通知》,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坚持放管结合,大力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及时更新完善“一单两库”,利用监管平台开展执法监管工作。全县共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录入检查事项清单795条,其中启用状态的检查事项清单493条;持有执法证人员505人,其中参与双随机检查人员458人;录入企业、个体户、农专合、社会组织、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等检查对象6237家;录入年度计划191条,专项计划4条,其中2020录入年度计划176条,专项计划1条;共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出现2次红灯预警情况,分别是金溪县生态环境局和金溪县气象局;平台上传1165件执法案件,2020年上传39件执法案件;上传监管数据为4744条,投诉举报数据0条。

6.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清理工作。《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实施以来,我县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严格遵守报备格式和报备时限,要求规范性文件公布或者印发之日30日内报送市政府及县人大常委会备案。2017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共报备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2017年3件,2018年2件,2019年2件,2020年5件,所有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材料齐全,程序规范。制定下发《关于开展2020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由我局牵头,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出由县政府办负责执行的规范性文件86件,清理结果为:保留37件、已修改23件、已废止18件、拟废止8件。并已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7.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一是畅通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复议申请。凡符合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条件的一律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在具体的办案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待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三是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实行全县范围内由县司法局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我县收到行政复议案件7件,均已结案,其中不予受理3件,维持2件,终止2件,均已在全国行政复议平台录入。四是我县坚持注重深化行政复议协调化解机制,以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将行政调解始终贯穿于行政复议工作中。在今年我县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中,其中有2件通过行政调解化解行政争议。五是建立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工作通报沟通机制,我县人民政府与临川区人民法院出台了《金溪县人民政府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跨区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若干规定(试行)》文件,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构建良好执法环境,进一步推进跨区域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12月18日,金溪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在金溪县挂牌成立。金溪县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的建立,有助于法院与行政机关对行政执法中容易产生争议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沟通交流,共同研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对策和措施,促进府院沟通向更宽方面、更深层次推进。

8.做好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做到有诉必应,积极进行答辩和举证,按时参加法院的行政诉讼庭审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0%。二是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衔接,强化与法院的沟通交流,维护了政府行政行为权威。今年我县发生的行政应诉一审案件共12件。其中以县政府为单独应诉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共3件,以县政府和公安局为共同被告的案件1件,县政府的部门单独应诉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共8件。已按照要求将相关数据报送司法部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系统平台。

9.积极配合立法工作。我局认真配合市立法、审查机构开展立法调研工作。今年以来对《抚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条例》《抚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草案)》《行政复议法》《抚州市前三包责任制管理规定》等立法提供相关意见20余条。

(四)公共法律服务建设

2020年我局大力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建设,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配齐了评价器、制定落实了人员值班制度,截止目前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包含有热线平台、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目前以实体平台为主。实体平台2020年1月1日至现在共有1671条实体咨询。咨询内容大部分为工伤、交通事故、离婚纠纷为主。

1.法律援助工作

2020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按照上级总体部署,继续实施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深化精准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在全县精准扶贫攻坚战及疫情防控中的职能作用,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统筹安排办案力量,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援助公共服务需求。截止目前,金溪县法律援助中心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39件,其中民事案件100件,刑事案件39件,办理妇女案件21件、老年人案件16件、未成年人案件19件、残疾人案件20件、精准扶贫对象案件29件、退役军人案件1起。接待群众法律援助咨询80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及避免经济损失约150万余元。

2.公证工作

2020年我县公证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过渡。我县公证处新到任1名主任,新招录1名事业编人员,至此公证处改革后3名事业编人员均配备到位,公证业务运行平稳。2020年,金溪县公证处办证总数549件,其中国内公证498件,涉港澳台9件,涉外公证42件,公证收费总数33.62万元。

3.律师工作

2020年我县金雄律师事务所进行转企改制,目前已基本完成,仅剩人员转隶安置工作未落实。为缓解我县律师资源稀缺与法律服务需求巨大之间的矛盾,我局大力推进公职律师申报工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摸底深挖全县各单位具备律师资格的人员,完成了一批岗位公职律师的申报工作,进一步壮大了我县律师队伍。当前全县共有律师28名,其中:专职律师7名、公职律师17名、法律援助律师4名。全年各律师参与法律宣传20余次,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1000余次。其次大力推广我县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关注粉丝数23703人,总咨询数620次,法律援助15次,人民调解22次。

(五)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

截至2020年12月底,我局累计接管社区矫正人员919人,解除社区矫正733人,当前在矫人员153人,其中缓刑145人,假释6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累计警告40人次,提请撤缓、收监11人,完成审前调查625件,完成刑释解戒人员无缝对接120人,共发放生活补助24.7万余元,报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双列管”重点人员123人。

2020年我局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全省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成立我局“智慧社矫”建设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提交县政府审核获批,目前智慧社矫建设正在进行中,预计1月底全面完工。

(六)扫黑除恶工作

2020年是扫黑除恶决胜之年,我局不断加强扫黑除恶工作领导部署,突出群策群力,强化法治宣传,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突出关键领域,加大重点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力度,实行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立即报告制和集体讨论制。严把社区服刑人员入口关,将有严重暴力倾向的涉黑涉恶罪犯排除在适用范围外。对有案底的、易产生涉黑涉恶隐患的“两类人员”进行走访谈话,建立完善涉黑涉恶人员个别谈话记录,强化动态管控。

截至目前,我局累计上报疑似涉黑涉恶线索20条,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5件3起。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2020年度我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新增一类司法所黄通司法所办公楼已全面建设完成,耗资37万余元,占地9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办公所需家具家电已采购到位,各规范化标志标识已设置安装完成,2020年10月正式投入使用。新增一类司法所浒湾司法所、琅琚司法所,其中浒湾司法所建设通过长期租赁民房方式进行,该建筑位于浒湾镇政府旁,占地面积约80平方米,为一四层建筑,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目前正在实施装修工程,预计耗资34万余元,建成后将与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浒湾中队合署办公;新增一类司法所琅琚司法所建设正在拟定计划中。石门司法所建设计划正在拟定中;秀谷司法所建设正在调研中。

2.司法所人员配备

我局严格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力量的通知》要求,针对现有14个司法所积极开展调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司法所人员力量,现所有1人所已全面销号完成,每个司法所均有3名工作人员。

3.人民调解工作

目前,全县各级调委会为182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4个 (县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村调委会151个,社区调委会14个,专门行业调委会:医疗纠纷调委会1个,交通事故调委会1个,婚姻家庭调委会1个,各调委会组成人员为662人(其中:乡镇调委会69人,村调委会532人,居调委会44人,交通事故调委会6人,医疗纠纷调委会3人,婚姻家庭调委会3人,其他调解组织5人)。截止目前为止,全县共调解各类纠纷1910件,成功调解各类纠纷1895件,成功率99%,摸排各类矛盾纠纷483件;医调委共受理案件82件,完成80件;交调委共调解255起一般案件,33件死亡事故。2020年我局结合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要求,于5月成立了针对疫情防控后期和疫情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的专项小组,积极开展涉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截止到目前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413件。

4.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一是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信息录入工作。2020年两位人民陪审员因工作离开本县,且我县需要两位环境资源专业人民陪审员,我局经与县人民法院商议确定经过“双向选择”的方法全面了解候选人情况,审核相关违纪违规情况和作为筛选依据的书面证明材料,确定以组织推荐的方式选任两位人民陪审员,并于2020年11月将名单公示且完成人民陪审员平台录入工作。二是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积极协助市司法局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考核工作,积极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监察机关办案活动的监督,并协助落实人民陪审员补助申领下发工作。

(八)自身队伍建设

1.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和基层党建工作

我局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激发全体干职工学深悟透的钻研精神、自我革新的求进精神和务实重干的笃行精神,营造积极干事创业的工作氛围。2020年为方便党建工作开展,我局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下设局机关支部和退休干部支部,方便了党员管理和活动开展。2020年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加强党建“三化”建设,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2.开展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活动

我局根据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要求及全省、全市、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扎实推动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第一时间成立了全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为局党组书记、局长龚胜辉,副组长为局班子成员,成员由局机关各股室、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各乡镇司法所所长组成。

二是研究制定了《金溪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将此项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及方法步骤等进行了传达,为扎实有效开展我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提供方向。

三是召开我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把此项工作作为贯穿全年的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重点任务推进,将中央、省、市教育整顿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到基层司法所、到每一位司法行政干警。同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推动,确保司法行政教育整顿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四是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警示教育。我局把党的思想建设摆在首位,科学制定教育整顿期间政治学习时间计划、课程安排,自4月20日起每周开展一次政治理论集中学习会,组织全局干警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干警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党内法规、决策部署精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使学习贴近干警的工作生活实际,真正发挥出教育人、引导人、警醒人、提高人的作用。

3.开展“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根据市、县关于开展“好人主义之害”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相关会议精神及文件部署,按时按质完成系列规定动作:

一是在5月下旬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金溪县司法局《关于围绕“好人主义之害”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是严格按照县委活动办及指导组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系列活动。我局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开展,每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理论涵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9-10月领导干部带头讲授专题党课并邀请县委党校苏校长来我局讲授专题党课。10-11月局领导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内部的“好人主义之害”调研,并撰写题为《论社区矫正与法律援助工作中“好人主义”》的调研报告,11月开展征求意见与检视剖析工作,共征集对我局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9条,对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7条,共梳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检视问题清单16份,检视问题90余条。12月召开“好人主义之害”调研成果展示会,并就调研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进行细化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保证整改实效。

4.不断壮大工作队伍。自前年我局被收回三个政法专项编以来,我局一直存在用人紧张的问题,加之公证改革一直占用局机关工作人员完成工作过渡,原法制办的职能并入使得我局工作量大幅增加,我局各项业务开展一直束手束脚。今年我局提拔1人,辞职1人,调入1人,目前我局核定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7名,实有33人,其中副科级干部24人,一般干部13人,核定事业编2名,实有5人,局机关8个科室有3个股室无正式在编人员在岗工作,依靠招聘的17名临时辅助人员维持日常工作开展,2021年我局将充分利用4个空编招录信息化和法律专业人才充实队伍。也将继续向政府争取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更多执法辅助人员充实工作队伍。

(九)信息化建设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严格按照司法部和司法厅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局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实现司法行政系统4.0版本全覆盖,我局聘请专业人员,对全局网络线路进行重新布局铺设,以保证每个办公室都能连接到30段司法纵向网。并根据“智慧司法”发展趋势和需求重新规划,使用专门一间办公室作为我局中心机房,以满足日后我局信息化发展需要。整个信息化工程于2020年7月开始部署,12月获县政府批准,今年1月建设完成,耗资9万余元。

(十)脱贫攻坚工作

2020年我局针对各帮扶贫困户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情况,对他们加强帮扶力度,防止因疫返贫的情况发生,同时按照县相关文件部署通过购买扶贫产品帮助贫困户解决困境,力求能够早日帮助贫困户实现脱贫目标,给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十一)挂点帮扶企业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我局挂点了我县2家企业。复工复产期间,我局领导带头巡视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调研评估复工复产风险,协助解决企业疫情防控及用工方面遇到的问题,并安排了一名副科级干部专职挂点企业协调帮扶工作,以便随时为挂点企业解决问题。

(十二)双城同创工作

今年我县参加“国家园林县城”和“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活动,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为我县“双城同创”工作贡献力量,我局特成立“双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局创卫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做好法治宣传、卫生责任区清扫和门前三包等工作。

三、客观总结经验不足,精准发力做好来年工作计划

2020年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不足之处也很明显,下一年度,我局将继续发扬特色工作优势,弥补劣势工作不足,在以下几个方面精准发力:

1.通过不断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升全体干部“四个意识”,以党建带动工作发展,提升队伍凝聚力,打造一支司法行政铁军;

2.加大对《民法典》的普法宣传力度;

3.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和“八五”普法开篇规划布局工作;

4.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力度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拟建设316国道两侧琅琚、左坊的法治文化阵地;

5.进一步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包括办公场所规范化和人员配齐工作等,包括浒湾社区矫正执法中队建设,进一步完善我县队建制社区矫正模式;

6.做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争取落实人员及经费保障等;

7.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同规划同部署;

8.加大国家司法考试的宣传,积极鼓励本地优秀人才参考,向政府申请落实引进法律服务人员的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外来优秀律师到我县办所;

9.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

10.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严格落实信息上稿任务,加强工作信息宣传,做好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名片”,让社会增进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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