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0-07-02 15:30:37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学校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学校党建工作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任务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依据,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以提升组织力为目标,以过硬党支部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对学校党组织建设、党内生活、学习教育、党员管理、保障运行、活动开展等基础性工作进行梳理规范,把从严治党任务落实、落细、落小,着力解决学校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为加快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建设规范化

1、组织设置科学合理。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的支部;党员7人以上的党的支部, 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支部书记1人,委员一般由3至5人组成;党员不足7人的党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党员较多的支部,要按照有利于党员开展党内生活的原则,合理设置党小组。成立党支部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2、换届选举及时规范。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至5年,必须按期换届选举,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学校党委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基层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建立《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工作台账》。每年年初,学校党委要对所属基层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支部,提前6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作。基层党支部任期届满前,要主动与学校党委沟通换届情况,提前4个月报送书面换届请示。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召开党员大会补选,并报学校党委批准。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3、述职评议层层压实。为落实基层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年初,学校党委要结合自身实际,对所属党支部进行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党支部书记向学校党委述职,党委书记向市委述职。述职要聚焦抓党建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三个方面形成高质量的述职报告。述职结束后,党支部书记要结合述职评议考核情况,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形成当年度党支部及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一览表。

4、党务公开主动及时。按照坚持“正确方向、发扬民主、积极稳妥、依规依法”的原则,应将学校党组织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等事项,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及时公开。在党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发布公报、 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进行发布。

(二)党内生活规范化

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会后及时将会议召开情况向党支部汇报,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会后及时将决议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并向全体党员通报。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由支委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支部党员大会,必须要有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参加方可召开,决议必须经应到会半数以上的正式党员通过方能生效。涉及支部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每半年至少上1次党课。党课由支委会负责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要在所在党支部上1次党课,学校党委书记每年至少为学校党员上1次党课。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到联系村(社区)及基层单位上1次党课。

2、每年至少召开1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紧扣主题,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提前10天报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召开会议具体时间后,提前10天报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认真查摆突出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会上,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循“团结一批评-团结”的方针,贯彻整风精神,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在召开后15天内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3、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组织党员汇报思想、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每名党员围绕主题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条目式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会上,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事实说话,解决问题。会后, 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报学校党委备案。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都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4、每年年底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由支委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可在支部年底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重点评议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作风、遵守纪律、履行职责、发挥作用、道德品质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支部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民主评议结果,作为党内评比表彰和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5、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普遍谈心谈话。谈心谈话由支委会负责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普遍谈心谈话。主要任务是:及时指出党员存在的问题,帮助纠正;对党员遇到的实际困难,真情关怀,帮助解决具体问题;党员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谈心谈话,真正达到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加深理解、消除误解的目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进党内团结。

(三)学习教育规范化

1、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邹城市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划>实施细则》(邹办发[2017)35号),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定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学习档案。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次,每次集体学习研讨应当有3名以上中心组成员做重点发言。中心组成员每年撰写学习体会、调研报告、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行“一学一记录、一季一上报、半年一通报”制度。

2、强化党员日常学习教育。以提高思想政治素养、理论政策水平和本职工作能力为目标,突出抓好党章党规及国家法律法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抓好经济、政治、历史、文化、社会、生态、金融、科技等知识的学习。大力开展读书活动,倡导党员干部日读1小时,月读1本书;党支部(党小组)每月组织2次以上集中学习,党支部每季度围绕个专题进行 1次集中讨论交流,每年围绕业务工作组织1次调研研讨。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党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 24学时,其中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一般不少于40学时。充分发挥“灯塔-党建在线”平台中“党员教育网”的作用,建立务实管用的服务管理制度,学校党员人均学时每月不低于6学时(人均学时=总学时/采集信息党员总数),在职党员每月不低于10学时。各党支部应广泛开展“微型”党课轮讲活动,每名党员轮流上讲台讲党课,增强学习教育效果。

3、搞活“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党员活动日”,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主要任务是: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活动主题,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党员志愿服务、走访慰问困难党员群众等活动,也可采取重温入党誓词、党史知识竞赛、参观党性教育基地、过“红色生日”等形式进行,提升党员思想政治觉悟和服务群众能力。要以主题党日为基本载体,每月至少固定2天,开展“两学一做”集中学习。

4、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与工作人员谈心交心制度,采取多种方式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工作实效,激励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以良好精神状态投入工作。学校党支部每半年向学校领导班子汇报1次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年底形成思想政治工作自查报告,报所属党委。

(四)党员管理规范化

1、实施党员亮化记分管理。学校党员要在工作期间和参加集体活动时佩戴党徽,设置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亮明党员身份和职责。组织党员公开承诺,并在党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学校党委要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党员亮化记分管理工作的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对《党员亮化记分参考标准》进行赋分,指导所属党支部为每名党员建立《党员亮化记分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详细记录党员得分情况,每季度按时公开党员亮化记分情况。注重结果运用,将党员亮化记分管理作为党员评先树优、培养使用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评价、激励作用。

2、严格党员发展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程序,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审批和转正等环节的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记实制、预审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会议记录、表册填报、材料撰写规范齐全。做到“六个不发展”:未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的不发展、积极分子培养不满一年不发展、 发展对象未参加培训的不发展。考核不合格不发展、有问题反映并经核实的不发展、程序不完整的不发展。

3严格党费收缴管理。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要求,党员每月应按规定的比例和数额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及时填写《党费证》和《济宁市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台账》。党员月交纳党费数额,既可以某个月工资为基数,也可以上年度平均月工资为基数,严禁出现“四舍”少交党费的现象。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每个月党支部收齐党费后,及时将党费总额交至学校属党委党费专户,并换取党费收据。各党委每半年将收缴的党费交至市委组织

部党费专户,换取半年党费收据。

4、严格党员日常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党员的党籍管理,做到及时接转、符合规定、手续齐全,按时做好党内统计工作。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预备党员转入需认真审查党员档案。经常了解和掌握党员的基本状况,每年进行一次党员党性定期分析活动,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妥善做好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工作,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党员,应按程序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的党员,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劝退或除名党员,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学校党委批准,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5、坚持党内激励关怀帮扶。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党员,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培树先进典型,做好党内表彰工作,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坚持把政治关怀放在首位,以工作上的激励为主导,以生活上的帮扶为重点,切实保障和维护好党员的切身利益,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激发党员干事创业的政治热情和内在动力。每年元旦、春节、“七一”、国庆前,学校党组织要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对老党员、长期患病的党员、生活困难的党员集中进行走访慰问。

(五)保障运行规范化

1、规范党建活动阵地。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资料、有制度”的“六有”标准,加强学校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要设置固定的党员活动室,室外统一悬挂“党员活动室”标识,党员活动室要能满足党支部全体党员正常学习,室内应悬挂党旗,张贴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架构等内容,设立党务公开栏、党员承诺墙、学习园地、党建品牌等板块。适当配备投影仪、电脑、电视等有关电教设备,保障基本工作需要。

2、规范人员经费保障。建立党务干部管理台账,实行党务干部调整报备制度。学校领导班子分工文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为分管党建工作负责人,班子成员履行抓党建“一岗双责”责任。学校党委设立党委办公室,专职党务干部不少于2人;党建工作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保证工作需要。

3规范党建资料管理。学校党组织要按照规定认真做好党内活动记录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学习计划、学习体会、专项活动安排及总结、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缴纳党费、党内统计等文件资料,应备份留存,收集齐全。党内组织生活记录要清晰完整、整洁规范,活动议题、参加人员、请假人员、缺席人员、发言内容、表决情况、评议结果都要准确记载,严禁编造虚假活动记录等。没有记录的,按未开展活动处理,年终考核予以扣分。对党支部的日常活动开展情况,要分门别类建立资料台账,实行台账式管理。主要分为6类:①上级和学校的有关文件、会议材料、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年度总结、领导讲话、调研报告等。②党委会、支部会台帐,包括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落实会议决议情况。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台帐,包括征求意见表及汇总材料、自查报告、会议记录、整改措施材料。④党支部活动台帐。包括“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会议材料、会议决议、党课讲稿;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台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台帐,包括意见征集材料、学习材料、会议记录、民主评议表、评议结果、不合格党员处置、党籍处理文件、党员组织生活会材料;党内先进评选台帐,包括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评选、表彰材料。⑤党员管理台帐,主要有党员发展台帐,包括年度计划、党员(流动党员〉花名册、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预备党员花名册、预备党员党员档案;党费管理台帐,包括党员工资表、党员党费交纳基数表、党费收缴情况统计表、党费收据、《济宁市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台账》等;组织关系转移合帐,包括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⑥党建品牌创建台帐,包括工作方案、申报材料、相关表格、调研材料、总结材料、典型经验材料等。

4、规范“灯塔党建在线”系统管理运行。建立稳定的党支部、党委系统管理员队伍,学校党委定期对所属党支部系统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如需调整系统管理员,由学校党委向市委组织部申请调整。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学校党组织系统管理员每天都要登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查看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情况,及时审核接收、发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转接完成后,要及时打印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备留存存档。利用好“山东e支部”系统,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后,支部管理员要及时将活动开展情况,以影像资料等方式上传到“山东e支部”系统,注重利用网上支部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做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

(六)活动开展规范化

1、创新主题活动。结合实际开展“优秀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推荐、“微型”党课轮讲、“共产党员先锋岗”创建等创新主题活动,围绕学校党建工作需要重点突破的任务或学校实际确定1项书记抓党建突破项目,有突破、有推进、有成效、可推广。

2、培树党建品牌。要按照党建品牌“六有“标准,总结、提炼打造特色党建品牌。党建品牌每年5月申报一次。原则上每一党支部集中力量创建1个党建品牌。学校党委负责指导各党支部党组织品牌的培育和申报工作,同时做好审核和汇总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申报品牌的质量。

3、联系服务群众。按照市委“全覆盖、大走访、心贴心”工作要求,做好驻村联户、支部联建和联系社区党组织工作,切实帮助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负责联系包驻村居所有农户,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在村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5天,包驻村干部要坚持进村入户,全程参与村级事务。各支部每年至少在支部联建村与村党组织共同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主题党日、党员冬训等活动,每年至少为联系村党员上1次党课,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2次主题活动。进一步完善市直部门党组织联系社区党组织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系社区工作联席会议,协商签订《年度共驻共建协议书》,建立联系社区工作台账,开展菜单式服务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学校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把实施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要认真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和目标,有力有序推进实施。

(二)典型带动,注重宣传。要通过举办座谈会、研讨会、现场观摩会等方式,交流规范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利用宣传栏、广播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对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提炼,形成制度机制。

(三)严格考核,强化督导。学校党委将定期开展党建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结合学校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对各支部党建规范化工作进行量化打分,对不认真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改正。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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